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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侵吞6万余元工程款 受教育后内心不安自首

2015年01月09日 10:31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0)

  1月8日记者从平川区检察院反贪局获悉,平川区种田乡的一名村支书在该院针对村镇基层干部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下,于近日主动携款走进检察院自首,并供述了其侵吞6万余元村内道路建设工程款的犯罪事实。

  据了解,2014年以来,平川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利用检察室分布在各村的优势,强化了对村镇基层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而作为该区种田乡一名村支书的白某,在听了检察院工作人员宣讲的相关法律法规后,内心深感不安,于是主动联系平川区检察院的相关部门咨询。工作人员借机做其思想工作,劝说其主动投案。2014年12月17日,白某主动携款走进平川区检察院自首,并供述了其侵吞6万余元村内道路建设工程款的犯罪事实。

  经初步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白某在其任村支部书记期间,在村内道路建设工程完工后,其作为工程实施具体负责人,通过让别人虚开收条等方式伪造工程款支出,侵吞18万元工程款中的6万余元用于其家庭支出。(兰州晚报 通讯员 王剑 记者 王万盈)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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