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买到坏鸡蛋讨说法无果 告超市欺诈索赔500元

2015年01月13日 09:40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

  南京市民赵先生在下关某超市购买草鸡蛋时,买到一只“坏蛋”,于是要求超市给个说法,但一直没等到结果。赵先生一纸诉状将超市告上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指某超市的行为构成欺诈,要求某超市赔偿欺诈行为赔偿金500元及购蛋款14.3元,另主张相关维权费用。

  去年10月24日下午4时许,35岁的赵先生到下关某超市购物时,选购了摆某品牌的“散装草鸡蛋”,单价为14.3元。到收银处结账后,赵先生发现购买的鸡蛋中有一只蛋表面有一个较大的洞,但没有蛋液流出。奔着大超市的信誉而来,但居然买到一只坏蛋,赵先生自然很闹心,于是他去服务台交涉,要求超市给他一个说法,但一直没有等到“说法”。好较真的赵先生不甘罢休,前不久他一纸诉状将超市告上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主张超市赔偿各项损失一千余元,其中含欺诈行为赔偿金500元。

  近日,鼓楼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超市认为,赵先生在买蛋前就已经发现鸡蛋有洞,但仍坚持购买,这不符合日常的消费习惯。即使一只鸡蛋有洞,也不代表鸡蛋就存在质量问题,因此,请求法院驳回赵先生诉讼请求。

  昨天,鼓楼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为,不能认为超市构成欺诈,但是,赵先生毕竟在超市购买了有质量问题的鸡蛋,判决超市退还14.3元货款,并补偿赵先生维权费用50元。(通讯员 李自庆 记者 罗双江)

【编辑:孙静波】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