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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法院重拳整治老赖 俩老板拒不支付工资被处罚

2015年01月20日 09:49 来源:郑州晚报  参与互动()

  明明有能力付工钱,却以各种手段逃避,对这样的老赖怎么办?据河南省高院刑三庭庭长付保玉介绍,仅去年,全省法院一审就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40件41人。

  为了有效震慑这些老赖,维护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近日,河南省高院公布了10起典型的恶意欠薪犯罪案件,其中荥阳陈某、秦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较为典型。

  据了解,河南省荥阳市法院一审审理查明,2013年4月至9月,被告人陈某、秦某夫妇分别任河南心连心电动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期间,拖欠高某等12名工人工资共计79094.3元。2013年9月,被告人陈某、秦某将公司设备和产品等财物转移变卖,经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限期整改后,二人又将公司厂房出租,拒不支付拖欠的12名工人工资。2014年1月15日,被告人秦某主动到荥阳市公安局投案。案发后,被告人陈某、秦某于2014年1月20日、2月14日支付高某等工人工资共计75209元。

  一审法院于2014年7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陈某、秦某以转移财产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告人秦某有自首情节,且于案发后已支付拖欠的绝大部分工人工资,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罚金3000元;判处被告人秦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罚金3000元。荥阳播报 张胜杰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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