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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院建立规范月度新闻发布制度 启用专线电话

2015年01月27日 20: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西安1月27日电(记者 冽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7日向社会通报称,该院决定建立全市法院新闻发布例会制度,从2015年1月起,西安中院与全市基层法院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的新闻发布联席例会,由西安中院与有发布事项或发布需求的基层法院联合发布相关信息。

  西安市中院新闻发言人孙剑博表示,在政法机关全系统建立规范的月度新闻发布例会制度,在陕西政法系统属于首家。

  据悉,西安中院从全市法院选择了14名政治上可靠,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一定的审判执行工作经验、较好的社会沟通能力,善表达、敢担当的在职法官担任各法院的新闻发言人,以所在法院的名义对外发布新闻、披露公众信息。

  西安法院公布了14位发言人的信息和联系方式,规定新闻发言人在工作时间内必须随时接听电话,回应记者的工作联系、答复公众对法院工作的关切。偶遇开庭审理案件、参加重要会议等特殊情况,当时不便接听电话的,应事后及时回复、主动联系。

  为保证西安市法院相关公众信息的有效披露、司法工作动态的适时发布、民众关切的及时回应和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媒体联络,全市法院从即日起启用新闻发言专线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孙剑博说,希望通过整合西安中院及全市13家区县法院的有效信息并及时发布,通过媒体使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全市法院工作的整体状况,及时获得西安各法院审判、执行、司法改革等司法信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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