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将成广州法院“常态化”
中新社广州2月3日电 (蔡敏婕 杨晓梅 杨美满)广州中级人民法院3日发布消息称,广州将全面推进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扩大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实现该制度的“常态化”。
广州中院刑一庭庭长万云峰介绍称,在过往的庭审中,由于证人受到客观条件等的限制,不一定会出庭作证,而且很多证据都限于书面,缺乏双方质证过程。在今后庭审中,要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并将证人、被害人和鉴定人的司法保护明确为隔离保护、信息保护和人身保护三项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证人等出庭作证的后顾之忧。
当天开庭审理一起跨省的贩毒案件,被告人曾灼凌于去年在广州白云机场搭乘航班时,被安检等人员在其装有电子茶具和微波炉的行李里,查验出有20包含甲基苯丙胺(“冰毒”的学名)成分的白色晶体和红色药片。
与以往案件庭审不同的是,该案件有分别来自机场安检、警方指纹鉴定的三位证人亲自出现在法庭现场或专门作证室视频作证,并罕有地在庭审现场出示物证原件,播放安检检查录像,接受控辩双方的质证。
广州中院刑一庭审判长丁阳开表示,以本案庭审为例,庭审调查、举证质证都以庭审为中心展开,目的在于使各方当事人在庭审中把要说的话说明白,要举的证举出来,实现案件事实证据查明、定罪量刑辩论和裁判结果在法庭实现的庭审效果。本次的案件审理是推进这项改革的开端。
万云峰称,下一步,在刑事审判中,将重点推进包括敏感、有可能判处死刑的严重刑事犯罪、经过审查认为关键证据存疑等案件的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以及实物证据的展示工作,全面推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