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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存款“失踪”监管不能“失位”

2015年02月06日 14:42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

  近期,南京、杭州等多地被爆储户在银行的存款“失踪”。2月4日,银监会官方公众号发布文章《所谓存款“失踪”原来是“被骗”》,称目前银行存款不存在丢失、失踪状态,提醒储户不要贪图高利息,以防被骗。

  自以为钱在银行账户中却突然没了,发生在谁身上可能都“不好受”,不过现实是,随着手机等新型支付方式的普及,通过银行渠道或冒充银行的各种诈骗方式还在不断花样翻新。因此,面对存款“失踪”风险,储户尤其要擦亮眼睛、做好防范;面对可能的管理和技术漏洞,相关部门也要加强事中监管,创新监管方式。

  储户存款被骗的案子以前也多有发生,从公安机关事后的案情披露来看,原因各不相同,有社会人员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的,也有银行员工与社会人员内外勾结诈骗的,还有银行员工单独骗取客户存款的。有些诈骗案件的确与银行无关,比如近期南京发生的“假银行”案等,但是现实中不少存款被骗案件中往往有“真银行”的影子,比如嫌疑人本身是银行工作人员,或者与银行工作人员有关联,利用银行的场地和招牌进行诈骗,这无疑加大了储户资金的风险。

  此外,伴随着科技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人们的支付方式也在不断更新,选择使用手机、网银等支付方式的人越来越多。这种情况下,打储户存款主意的骗子也多了。网络虽然便捷,但风险也不容忽视,如何保证账号中资金的安全,除了储户自身加强防范外,金融监管部门也该负起保障储户资金安全的责任,适应网络时代的发展,为储户存款安全“打补丁”。此外,对一些明显违规的“金融”机构,公安机关和监管部门也应该加大打击力度,比如,南京“假银行”案,其实就是有人钻了监管的漏洞。

  每到年底,都是金融诈骗犯罪的高发期。相对于个体储户,银行等防范风险的能力更强,相应的责任也应该更大,不能事后报案了事甚至推脱责任。况且很多诈骗案件中,银行并非一点责任没有。所以,面对存款诈骗案件,除了提醒储户注意资金安全外,相关部门也要从储户利益出发,加强内部管理、创新金融监管方式。发生金融诈骗案件后,公安机关应尽快立案为储户挽回损失,同样,银行也应及早拿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调查结论,做好善后工作。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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