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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中院敲响第一槌 建院1月收案182件

2015年02月10日 20: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北京2月10日电 (记者 于立霄)2月10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全国首批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北京市首批整建制改革试点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第一案”。

  原告中铁十六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中铁十六局路桥公司)因不服密云县人民政府(简称密云县政府)所作《关于北京王某运输户“7.15”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情况的批复》(简称《批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在存亲自担任审判长,密云县副县长郭鹏坐在被告席上出庭应诉。

  作为全市整建制改革试点法院,四中院在今天的庭审中同样设置了法官助理席位,并负责查明当事人身份、宣布诉讼权利义务等工作,除此之外,大部分庭前准备工作,如举证指导、证据交换、归纳争议焦点等,均由法官助理完成。密云县政府部分委办局相关负责人及一线行政执法人员旁听了庭审。

  在各方当事人陈述诉辩主张的基础上,审判长根据整理的四个争议焦点组织各方当事人陈述事实观点和法律意见。针对安监行政批准案件的特殊性,法庭要求各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逐一结合证据发表意见。整个庭审节奏紧凑、条理清晰。约一个半小时后,审判长吴在存再度敲响法槌,宣布休庭。

  据了解,截至1月30日,履职首月共受理各类案件182件,其中,行政案件98件,占53.8%;民事案件60件,33.0%;执行案件14件,占7.7%;刑事案件10件,占5.5%。

  据吴在存介绍,该院一个月来案件受理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行政案件成为收案的主体,占到了全部案件的一半以上,凸显出四中院“以行政案件为主”的收案特征;二是以区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增幅明显。2014年,全市法院共审理以区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一审案件216件,四中院成立后,该类型案件由四中院集中管辖,一个月时间内立案近百件,是2014年全年受理此类案件数的45.4%;三是重大民商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受案量均超过预期,涉外案件等一些特殊案件也已进入审判程序,案件重大、复杂的特点比较明显。

  吴在存说:“从今天由我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开始,四中院各位院庭长将作为资深法官直接参与合议庭行使审判权,并将案件办理作为院庭长的主要工作,落实院庭长办案的常态化。”。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30日正式成立。这是北京探索设立的首家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是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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