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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陵水副县长贪百万被判11年 曾立誓廉洁自律

2015年02月17日 09:48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

  下属与技术员合谋,先向工程队老板索贿百余万元,再通过虚增工程量补偿其损失。案发后,作为主管领导的他被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与此同时,受贿近百万元的不法事实也慢慢浮出水面。

  他就是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原副县长杨运朝。近日,海口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初任副县长,他收受第一笔贿款4万元。因担心东窗事发,在5年内立誓廉洁自律。但临近退休,他却开始疯狂敛财。本以为退休后便高枕无忧,不料最终却是晚节不保。

  中国社会科学院2014年度法治蓝皮书显示,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公布的2013年案件数据,被查处公职人员年龄最大的64岁,最小的39岁;其中,51至60岁年龄段人数最多,“59岁现象”明显。“59岁现象”实质上是官员“退前再捞一把”的侥幸心理在作祟。破解这种现象,必须建立更加规范和健全的“一把手”权力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下属抱团索贿由此案发

  杨运朝是陵水黎族自治县人,2007年被任命副县长,分管工程建设、国土环境资源等工作。直到2014年3月25日,他因涉嫌受贿、玩忽职守犯罪被立案侦查。

  事情的起因是下属抱团索贿致国家损失近300万元,逐渐引出杨运朝贪腐的犯罪事实。

  2011年初,陵水县农业综合开发广进洋农田整治工程开始兴建。为保障工程质量,该县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农综办主任王朝山负责全部工作,农综办技术员杨国崇负责前线监督及工程验收等工作。

  据了解,该项目最终有5家公司中标,工程队老板王承雄、林尤良、云昌海成为工程实际承包人。2011年11月,该农业工程项目开始施工。然而,本为惠及群众的民生工程,却被王朝山和杨国崇用来捞钱。

  “按‘规矩’,我们是管工程的,有发言权,可以刁难老板。”王朝山对办案检察官说。于是,他让杨国崇去向老板们要钱,杨国崇积极地联系各施工队老板收取钱财。

  据检方指控,王朝山共向工程队老板索贿122.8万元,杨国崇参与索贿116.8万元。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为封住工程队老板的口,王朝山想到一个好办法:通过虚增工程量的方法来补偿老板的经济损失,还是由杨国崇具体操作。

  最终,该工程结算审计顺利通过。然而,当王朝山、杨国崇觉得可以高枕无忧时,海南省审计厅在审计全省重点项目工程时发现:陵水县2011年广进洋农田整治项目拨付财政资金共计1899.55万元,广进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工程造价是1601.56万元,差额为277.74万元。

  2014年3月,陵水县检察院循此线索发现,该项目结算审计核实确认书由杨运朝签字通过,虚增工程量套取工程款277万余元才得以实现。同年3月24日,杨运朝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立案侦查。

  “我负责该项目时没有考虑到可能存在弄虚作假的事情,自己主要关注工程质量问题,对审计等问题自以为有专门的审计部门,所以疏于防范了。我承认自己在该项目中存在失职行为,愿意为国家财政资金277万余元的损失承担应有的责任。”杨运朝辩解。

  曾担心东窗事发立誓廉洁

  王朝山、杨国崇的所作所为,作为主管领导的杨运朝难道真的毫不知情?

  王朝山曾向办案人员供述,自己向老板要钱之前都会向杨运朝汇报,他点头同意了才会去做。

  由此可知,杨运朝对虚报工程量套取国家资金一事是知晓的。但虚报工程量,杨运朝自己并没有与王朝山、杨国崇一起向那些老板索贿,那他为什么愿意为他们“背黑锅”?

  事实上,杨运朝绝不只是玩忽职守的问题,自2007年至2013年,他先后收受工程老板的钱款共计75.8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2007年初任副县长一职后,杨运朝收受了工程老板的第一笔钱,因心生忐忑,5年内都坚持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据指控,2007年,杨运朝刚担任陵水县副县长时,就有一个琼海工程队的老板云某结识了他,在春节前的一天,云某将杨运朝约到一家茶馆喝茶,并往他口袋里塞了1万元。

  “那是我担任副县长以后第一次有人给我送钱,面对那1万元自己也是顾虑重重,但一想到1万元相当于自己3个月的工资,而且只要自己在副县长的位置上,总有一天能回报人家,于是我收下了云某的1万元。第二次收了云某3万元。”杨运朝供述。

  记者了解到,收了云某4万元后,杨运朝心里很害怕,他怕自己出事,想到自己勤奋廉洁一辈子才坐到如今的位置,若因这4万元毁于一旦实在是太不值了,从此他痛下决心,立誓不再收任何人一分钱。

  在此后的几年内,杨运朝秉承着自己的“誓言”。之后政府换届时,他因工作突出又一次当选为副县长。

  然而,再次身居高位后,他的自律和警惕在随之而来的诱惑面前逐渐弱化,最后发展为多次收受工程老板的钱财,共计75.8万元。

  杨运朝直言不讳地告诉办案人员,他第二次当选副县长分管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后,便给县农综办主任王朝山打招呼,让他关照琼海工程队的云老板。后来,云老板拿到了一些项目工程,这算是杨运朝对云老板5年前送钱的回报。

  临近退休栽在最后一班岗

  2007年,初任副县长期间,受贿两次共4万元;

  2012年,二次当选副县长后,当年受贿5次共3.8万元;

  2013年,受贿10次共68万元。

  1957年8月出生的杨运朝,现年58岁,担任陵水县副县长那年已满50岁。

  纵观杨运朝的贪腐之路,除了2007年的那笔4万元贿款,受贿几乎都发生在临近退休之时,受贿次数越来越多且数额越来越大,敛财到了几乎疯狂的地步。

  “我已经过了知天命的年龄,好景不长了,并且自己马上就要退休了,有些焦躁,总想赶在人生辉煌期结束前弄点钱,退休后也可以风风光光地过日子。加上工程队老板们主动给自己送钱,没能忍住诱惑。”杨运朝供述。于是,他先后受贿15起,其中最大单笔受贿20万元。

  2013年春节前,广进洋农田整治工程老板林尤良来到杨运朝家,林尤良带了一个纸袋走进他家客厅,在临走时将那个纸袋给了杨运朝,纸袋里面有20万元现金。

  “我与副县长杨运朝很多年前就认识了。2012年杨运朝再次当选陵水县副县长,分管农综工作,当时我参与施工建设的广进洋综合整治工程已在收尾验收阶段。为了在工程结算、资金拨付时能够更顺利一些,同时也为了今后能够获得更多的项目,我便给杨运朝送了20万元。此外我听县农综办主任王朝山说,杨运朝曾让他在工程方面多关照我。”据林尤良证实。

  2014年10月9日,保亭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经审理,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杨运朝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我终于明白,物质财富不过是身外之物,只要家人团团圆圆,就是幸福。财富也许会增加幸福的指数,但拥有财富多,并不等于晚年会幸福。”杨运朝如此陈述。

  说“法” 扎好制度“监督网”

  现实生活中,由于在职和退休待遇相差较大,不少临退休官员都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想法。之所以产生“最后捞一把”的临退休贪腐现象,其根源还是“官本位”思想在作怪,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心不平,气不静,于是置法纪于不顾,大肆贪污受贿,结果栽倒在“最后一班岗”上。

  破解该现象,首先须建立更加规范和健全的“一把手”约束和监督机制,探索干部考核“能上能下”的评定和晋升淘汰举措,加快制定和实施官员财产公示具体举措。通过制度的监管,扎好“监督网”,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其次,加强退休审计,让涉事官员难以闯关,从头到尾把风险岗位和敏感工程梳理一遍,督查领导干部“站好最后一班岗”;最后,完善“终身追究责任制”,对地方发展规划、工程投资兴办、党员干部选用等重大事项,完善严格的终身责任追究制度,不管在职与否,一旦查实查明,依法依规给予党纪国法处理,始终上紧遵纪守法的“发条”。

  链接

  2014年3月,广东省茂名市原政协主席冯立梅等多名涉嫌严重违纪或违法的退休官员相继被查,成为备受社会关注的反腐新动向。“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以往受官场“潜规则”的影响,不少官员在即将退休或退休后都要抓紧时间“最后捞一把”,并且认为可以“一退了之”不会出事。

  退休官员利用自己任职时积攒的影响力,在退休后“发挥余热”的事情屡见不鲜。从各地查处的反腐案件中可以看出,一些腐败官员在退休后,仍然不忘捞钱,利用在任时积累的人脉关系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法制日报—法制网 邢东伟)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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