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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记者诉中青旅侵权 自己文章被登上报纸广告

2015年03月03日 16:44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

  报纸广告中印有二维码 扫描发现是自己所写文章 认为对方侵权起诉索赔2.4万

  退休记者李罡发现自己的文章被中青旅通过二维码方式使用在多处报纸广告上,认为此举构成侵权,遂起诉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索赔2.4万元。今天上午,该案在东城法院开庭。

  李罡是资深政法记者,海淀区作协理事,2014年3月退休。

  2014年8月,李罡得知一对身患绝症的年迈的杜女士母女,以积极的人生态度面对困境,近70岁的女儿推着80多岁的母亲游历世界20多个国家和地区,原告采访后撰写人物纪实报道《残疾缠身的暮年,我们为什么要旅行》。

  该文在《婚姻与家庭》杂志2014年9月刊发并微信推介后,在社会上引起关注,杂志微信阅读超过30余万,500余家网站进行了转载。

  李罡说,2014年12月23日晚上8点左右,她翻阅一份报纸时发现,被告刊登的整版商业广告中,“杜阿姨”称是中青旅的老客户,“要了解杜阿姨的故事,请扫广告商的二维码”。

  原告用手机扫描后,发现链接的是原告采写的曾经刊登在《婚姻与家庭》杂志上的文章,既没署名也没出处,只在文章最后标有遨游网几个字。

  后经了解,该网站是中青旅官网。

  原告认为,被告用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进行商业宣传,未经授权也未给作者署名,没有支付任何费用涉嫌侵权,于是通过微信向被采访对象杜女士询问怎么回事。

  杜女士称,中青旅的推广总监葛先生在刊发上述广告之前曾向她打过招呼,说是在中青旅大厅里做宣传,并说是公益性质。但最后多家媒体上刊登了整版广告。

  经原告要求,网站撤销了相关文章,解释说是工作人员从微信上将文章直接用于宣传,当时微信文章也没有署名。

  李罡认为,中青旅所管理的遨游网未经许可使用自己的文章,构成侵权,起诉要求中青旅在报纸上和遨游网公开赔礼道歉,道歉时间不少于一周,中青旅赔偿自己相关损失2.4万元。

  中青旅答辩称,杜女士母女是中青旅的老客户,2012年6月,中青旅员工自行组织采访杜女士母女的事迹,在自己刊物上刊发文章《推着妈妈去旅行》,该文章曾被《旅游报》转载,并引起深圳卫视的关注。

  2013和2014年,中青旅两次举办“陪着父母去旅行”公益活动,并在大厅使用杜女士母女的事迹进行公益活动宣传。

  中青旅认为,其在报纸上刊登广告,并没有展现原告文章的一个字。中青旅是通过杜女士母女的故事来展现自己的社会责任,以此号召更多的人参与公益,因此不应该承担过多的赔偿。

  中青旅表示,公司错把原告的文章当成了自己公司曾经采访的文章刊登,这是工作失误,但两篇文章的标题和故事都很相似。在发现该情况后,中青旅马上撤掉了该文章。但原告诉求过高,所以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他们愿意为遨游网误用该文章而支付相关费用并在遨游网论坛道歉。(记者 王巍)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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