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政治委员建议立法明确互联网金融与非法集资边界

2015年03月11日 09:59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在近日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梅兴保在代表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的发言中建议,要完善法制,以法的形式明确P2P、众筹等互联网金融业务与非法集资的边界。

  梅兴保说,小微企业融资难、广大民众创业很难得到金融支持,这是当前经济金融活动中的痼疾。现有金融机构包括大银行为此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其领导体制、考核激励机制、风险偏好和管理链条长等因素,远不能满足实体经济和创业者的需求。

  “有效缓解实体经济和民众创业的融资难题,必须牢固树立普惠金融的理念,在要求传统金融机构继续做好服务外,要以满腔热情积极引导和大力扶植民营资本办金融。”梅兴保说。

  为此,梅兴保建议,要增强紧迫感,加快民营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步伐。有关部门要加快出台支持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降低设立民营银行的门槛。向社会公开准入条件和发起人具备的资质,简化审批手续。加快出台存款保险条例。对民营银行和互联网金融机构,要鼓励创新,适度监管。

  与此同时,梅兴保认为,要推进金融机构混合所有制改革,拓宽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的渠道。引导民营资本借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壮大。

  “加强金融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梅兴保提出,要切实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法制,以法的形式明确P2P、众筹等互联网金融业务与非法集资的边界。建立信息征集和共享制度,实现信用数据库向民营金融机构开放,帮助民营金融机构应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和认证,防范金融风险。帮助民营金融机构夯实信息科技基础,做好规划布局。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帮助民营金融机构与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引导小微金融机构建立流动性互助系统,满足其流动性调剂需求。地方政府还应加快建设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再担保公司,帮助小微企业缓解融资贵的难题。 记者朱磊

【编辑:吴涛】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