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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检察机关2014年侦查贪污贿赂犯罪350人

2015年04月08日 15:0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记者从成都市检察院了解到,成都检察机关在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中,通过“去行政化”改造和“扁平化”管理,办案综合效率提高了1倍左右。2014年,成都市检察机关共起诉15958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350人,上升19.9%。

  2013年11月,成都成为全国首批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的试点城市,也是唯一的副省级城市检察院试点单位。

  记者了解到,改革打破了“案件层报审批模式”,在公诉、反贪等主要业务部门,依法赋予主任检察官执法办案决定权。目前,主任检察官可对大多数的案件独立做出终局决定,其中批捕、公诉案件由主任检察官直接签发文书分别占总量的97%、95%,基本形成“主任检察官-检察长”的“扁平化”办案模式,使办案综合效率提高1倍左右。

  其中,为强化人才保障问题,成都在改革中对主任检察官实施“开放选拔”。在首批确定的57名主任检察官中,除14名试点部门主要负责人经统一考核合格、到岗履职外,其余43名主任检察官全部通过笔试、面试的竞争性选拔方式公开遴选产生。竞岗题目紧密贴合试点部门职能职责和实际办案要求,实行“一岗一题”。

  为助推主任检察官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成都检察机关开发了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同级职务犯罪侦查监督“三大信息化平台”,将侦查行为违法、强制措施不当、审限超期和同案不同判以及自侦案件程序违法等司法办案中的难点问题600余项,以程序嵌入方式布控到信息化平台中。试点以来,成都检察机关提起刑事抗诉、纠正侦查违法这两项诉讼监督中的重要指标分别同比提高124%和127%。(许茹、苏旸)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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