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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法院出台政策为“一带一路”战略提供司法保障

2015年04月08日 20: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上海4月8日电 (记者 陈静)今后,上海海事法院将着力保障“一带一路”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良好投资营商环境,充分行使涉外司法审查,自觉遵循国际通行规则,优化涉外争议裁判方法。

  同时,该院将重点关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等,以为加速形成资源配置型国际航运中心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持。

  上海海事法院当日正式发布《关于强化海事司法职能服务保障国家战略的工作意见》,该意见旨在主动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进程的同时,为推进海洋强国、“一带一路”战略,加快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从而为全国海事审判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根据这份意见,在促进航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方面,上海海事法院负责人赵红表示,将力争通过司法手段,增强国际航运主体投资信心,吸引全球范围内优质航运要素在国家战略地理交汇上广泛集聚。

  一方面,该院将积极应对复杂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审慎处理涉船企、船员和船舶案件中的突出矛盾,加强对船员群体的司法保护,强化对突出矛盾的风险稳控。另一方面,法院将对海运欺诈和恶意转嫁风险、规避法律的不诚信交易行为进行司法矫正,正确处理好保障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与依法合规经营的关系,促进航运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要深化服务海洋强国战略。据此,今后,上海海事法院将积极行使海事司法管辖,加强海洋环境司法保护,促进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探索海洋环境公益诉讼。《意见》明确了涉及“中国洋山港”船籍登记的船舶类纠纷案件司法标准,促使更多符合条件的船舶在上海登记。

  根据《意见》,上海海事法院将增强在普通海事海商案件管辖上的国家意识和主权敏感性,对与中国管辖海域、水域、岛礁范围具有连接因素以及以中国籍船舶为争议标的或对象的海事海商纠纷,积极行使沿海国、港口国、船舶国司法管辖权,通过依法处理相关案件,昭示国家海洋主权。

  《意见》还要求加强海洋环境司法保护,公正审理以海上油污损害为主的海洋生态环境民事赔偿纠纷,在有力惩治海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促进相关行业及主体自觉提高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减少因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的海洋生态环境事件发生。

  据悉,上海海事法院的管辖地域覆盖江苏、上海沿海海域(包括洋山深水港周边海域)和长江浏河口一下通海水域。该院下设连云港派出法庭、洋山深水港派出法庭等多个机构,并分别在江苏吕四港、大丰港等纠纷集中多发地区设立了巡回审判点。2014年,上海海事法院共受理一审、执行等各类案件2700余件,涉案标的额逾37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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