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相关情况。
据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赵斌介绍,此次印发的《意见》对刑法规定的“暴力袭警”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即将“暴力袭警”明确为针对民警人身进行的暴力攻击,既包括直接对民警人身进行击打、撕咬等攻击,又包括通过打砸民警使用的警用车辆、警用装备等形式对民警人身进行的攻击。此外,《意见》还要求不能将袭警行为等同于一般的故意伤害行为,不能仅以造成民警身体伤害作为构成犯罪的标准,对那些实施袭警行为虽未造成民警轻伤以上后果,但手段恶劣、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仍应当认定为袭警犯罪依法从重处罚。(记者 单璐 编辑 周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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