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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旅游业声誉 港府严格规管内地团接待

2011年02月07日 19: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2月7日,香港女导游林如蓉离开九龙城法院被记者围堵追访。中新社发 谭达明 摄  

  中新社香港2月7日电 (记者 贾思玉) 去年“阿珍辱客事件”余音未消,日前又有内地游客与香港导游在港发生争执冲撞。香港特区政府对事件表示遗憾及高度关注,并称有决心及能力严格执行对旅行社接待内地团的规管。

  “这件事令香港旅游业声誉受损,我们一定会严肃处理。”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7日就该事件回应称,“一宗个案都不能接受”, 尤其这件事发生在旅游业议会颁布10项规管接待内地旅行团到港措施后。

  香港旅游事务专员容伟雄指出,“一团一导游”等十项措施自2月1日起实施,今次事件的发生突显出严格执行措施的必要性。

  香港旅游业议会主席胡兆英表示,议会已书面要求涉及事件的友佳旅行社在14日之内提交所有报告,以尽快彻查事件。他进一步指出,十项措施中的记分制度规定旅行社及前线导游要确保服务态度良好,否则会受到一定的惩处。

  胡兆英呼吁,业界要以客为先,并应向导游提供最基本收入保障,避免其过度依赖佣金作为收入。

  “正面的形象需长时间去建立,旅游业及相关行业应积极为旅客提供高素质服务,避免再有类似事件破坏香港的整体旅游形象。”旅发局局长田北俊亦作出回应。

  针对香港旅游业的长远健康发展,特首曾荫权在去年的《施政报告》中提及需作全面检讨。刘吴惠兰表示,就检讨范围及工作计划已有初步构思,稍后将提交立法会经济事务委员会。有关检讨涵盖规管架构、相关法制及旅行社发牌制度等。

  2月5日,一名香港女导游与一对安徽来港旅游的夫妇,疑因购物问题发生争执推撞,被香港警方控告公众场合行为不检。有关案件7日提堂,3人被判签保港币1000元及守行为12个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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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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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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