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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香港人民币离岸中心发展大事记

2011年08月18日 09:47 来源: 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17日在港表示,支持香港发展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香港发展离岸人民币业务具有天然优势。中央政府将积极支持香港人民币市场发展,拓展香港与内地人民币资金循环流通渠道,支持香港离岸人民币金融产品创新发展。

  当日,财政部在香港发行200亿元人民币国债,李克强出席仪式并启动发行。这是2009年9月以来财政部第三次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国债,前两次发行的国债金额分别是60亿元和80亿元。财政部3年内连续3次在港发行人民币国债,对香港发展人民币离岸业务、形成人民币离岸中心具有重要的支持意义。

  数据显示,从200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允许内地金融机构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起,到今年7月31日,累计约有60个发债主体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债券价值总额约为1230亿元人民币。

  回顾过去近20年,人民币由最初的不准在内地以外地区流通,到逐步流入周边经济体,并在近年来成为贸易结算货币乃至投资货币,人民币伴随着中国内地的开放及经济高速发展而不断走向国际化。

  作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以及全球重要的金融中心,香港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扮演着独一无二的角色。利用这一机遇发展人民币离岸业务,无疑将成为香港金融业未来能与纽约、伦敦竞争的最大资本。以下是香港人民币离岸中心发展形成过程中的重要事件:

  1993年3月,内地首次允许个人游客每次可携带不超过6000元人民币出入境,香港市场开始流通人民币。在此之前,人民币一直不准在内地以外流通,旅客出境前必须将所有人民币兑换为外币。6000元的限额自2005年1月起提高至2万元。

  2003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同意为在香港办理4类个人人民币业务(即存款、兑换、汇款及人民币银行卡)的香港银行提供清算安排。一个月后,中国银行(香港)被委任为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2004年2月,香港银行正式开办人民币业务,标志着近年来香港金融业中最值得关注的一项业务扬帆起航。

  2005年12月,香港人民币银行业务范围扩大。央行同意香港购物、餐饮、住宿、交通、通讯、医疗、教育7个行业的“指定商户”开设人民币存款账户。香港居民可开设人民币支票账户,并可用支票在每个账户每天8万元人民币的限额内,在广东省支付消费性支出。香港居民个人人民币现钞兑换最高限额由6000元提高至2万元,香港居民个人人民币汇款最高限额提升至8万元。

  2007年6月,央行允许内地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一个月后,国家开发银行在港成功发行第一笔人民币债券。过去4年中,人民币债券的发债主体由最初的内地金融机构,扩大至2009年的财政部及香港银行在内地的附属公司,随后进一步扩大到普通企业及国际金融机构。

  2009年6月,央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就内地与香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签署补充合作备忘录,允许香港企业与上海、广州、深圳、东莞和珠海的企业以人民币作为贸易往来结算货币。香港成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唯一境外试点地区。中银香港为人民币贸易提供清算服务,并于当年7月6日完成首笔人民币贸易结算交易。中银香港随后还与东盟及其他相关地区多家商业银行签署“人民币贸易结算业务清算及结算协议”。

  2009年9月,财政部首次在香港发行60亿元人民币国债。这是中国国债首次在内地以外地区发行,也是首次在内地以外发行人民币计价的主权债券,具有重要意义。

  2010年2月,香港金管局对香港人民币业务的监管进行诠释:人民币资金进出内地必须符合内地相关法规和要求;只要涉及的人民币不回流内地,香港的银行可自由决定如何运用其人民币资金,发展人民币业务。此举有助于简化程序和增加灵活性,可进一步支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

  2010年6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扩容”,由上海和广东的4个城市扩大到20个省区市,试点业务范围包括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参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不再受限制。

  2010年7月,央行与中银香港签署新版清算协议,允许人民币存款在香港的银行间往来转账,香港的银行为金融机构开设人民币账户和提供各类服务不再有限制,个人和企业相互之间也可以通过银行自由进行人民币资金的支付和转账。

  2010年8月,央行宣布允许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等相关境外机构进入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投资,从而拓宽境外人民币的投资渠道。随后,工银亚洲、交通银行香港分行、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香港分行等多家境外机构获得批准。

  2010年11月,财政部在港发行80亿元人民币国债,其中50亿元面向机构投资者,30亿元面向个人投资者零售。这是财政部第二次在港发行人民币国债。

  2011年1月,央行发布境外直接投资试点管理办法,规定凡获准开展境外直接投资的境内企业,都可以人民币进行境外直接投资。同时,内地银行的香港分行或代理银行,可以从内地取得人民币资金,向进行投资的企业发放人民币贷款。舆论认为,境外人民币直投试点明显有利于香港发展人民币业务。

  2011年4月29日,香港首只以人民币计价的证券产品——汇贤产业信托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这是香港第一只以人民币计价的股票,也是内地以外首次使用人民币进行的IPO,标志着香港人民币离岸业务发展跨出具有历史意义的一步。(记者林建杨 刘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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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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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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