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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港经贸合作第二次会议举行 签4项全新合作协议

2012年01月05日 23: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上海1月5日电(记者 李佳佳)沪港经贸合作会议第二次会议5日在上海举行,双方就商贸合作、文化交流、公务员交流、医疗合作四方面签署合作协议。

  这是继2003年10月第一次会议在香港举行之后,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双方进一步深化与拓展的合作。8年前,沪港双方已在CEPA框架下就机场、港口、世博会、旅游会展、投资商贸、金融服务、专业人才交流、教育和体育等8个领域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回顾了兩地合作的丰硕成果。据介绍,在2006年至2010年的5年间,香港与上海的贸易总额增长了32%,达到每年147亿美元。同时,香港仍是上海最大的境外资金来源地,上海近三成外商直接投资来自香港,截至2010年底,香港对上海的投资项目共有17000多个,累计实际投资金额由2006年的161亿美元增至2010年底的311亿美元,5年间增长了93%。

  言及未来合作的新方向,曾荫权表示,沪港今后的合作要抓住三个主题——深化、巩固和创新。他强调双方将会就多个崭新的金融合作项目深入探讨,包括在内地特别是上海推出港股组合交易所买卖基金;支持和鼓励香港交易及结算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与深圳方面进行磋商,成立沪深港合资公司并开拓多方面的业务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在沪金融机构及企业赴香港发债;并推出试点计划,推进两地金融企业人才交流。

  上海市市长韩正亦在会上作主旨发言。他建议,沪港双方今后可在商贸投资、金融、航空航运及物流、旅游会展、创新科技、文化创意及体育、专业人才、教育及医疗卫生、青年发展和社会管理等九大领域继续加强沪港合作,其中包括支持香港企业在沪发展、探索上海与香港企业联手开拓国际市场、深化沪港两地机场、港口合作、鼓励文艺团体参与沪港艺术活动等28项内容。

  另据透露,上述合作措施大部分可望今年内落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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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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