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35宗香港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获批准来港
2012年01月19日 10:20 来源: 新华网 参与互动(0)
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李少光18日表示,去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有关方面接获28286宗香港居民在内地的“超龄子女”来港定居的申请,其中5335宗已获批准签发单程证。
李少光当日以书面回复立法会议员提问说,资料齐备的“超龄子女”申请个案,由收到所需证明文件计起,平均可在数个月内完成审批。内地方面将致力完成处理首阶段的申请个案,并正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借此缩短审批时间。据悉,第二阶段的申请可望于今年上半年展开。
2001年11月1日前,根据内地有关规定,香港居民在内地符合规定条件而未满14周岁的子女,可申请单程证来港定居,但若申请人在等候内地机关审批过程中年龄达到了14周岁,便会不获批准。所谓香港居民在内地的“超龄子女”,是指这类在等候审批过程中从未满14周岁变成年满14周岁的子女。“超龄子女”申请单程证赴港定居于2011年4月1日起启动。
【编辑:吉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