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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出台劏房相关工程纳监管制度 从3日起生效

2012年10月02日 15: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0月2日电 据香港政府新闻网报道,香港特区政府屋宇署今天(2日)宣布,《2012年建筑物(小型工程)(修订)规例》明天(3日)生效,规例指定的小型工程将增加至126项,与劏房(指把一个单位分割成几个单位出租,类似内地的“房中房”) 相关的建筑工程被纳入小型工程监管制度,以加强对分间楼宇单位所涉及的常见工程的规管。

  根据修订的规例,在逃生楼梯或其防护门廊的围封部分上开凿或改动门口、在楼宇单位内竖设用砖建造的非承重墙,以及铺设实心地台以加厚楼宇单位内的楼板,均被指定为小型工程项目。

  在有关工程被纳入小型工程监管制度后,业主须根据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的简化规定,委任合资格的订明建筑专业人士订明注册承建商设计、监督及进行工程。因此,新安排将能够从源头确保与分间楼宇单位相关的工程的质量。

【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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