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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澳门将推汽车尾气排放新标准严控污染

2014年09月02日 09:21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机动车辆尾气排放为澳门主要的空气污染源之一,特区政府为改善道路空气质素,保障居民健康以及配合《澳门环境保护规划(2010-2020)》及《澳门陆路整体交通运输政策(2010-2020)》提出的行动计划,按序陆续推出一系列控制机动车辆尾气排放的措施,除了从源头着手控制高污染车辆进口澳门外,亦正制订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及完善现有的相关检测制度,并起草有关法规草案,争取于2014年完成。

  随着社会迅速发展,澳门机动车辆亦随之快速增长,车辆尾气污染已成为澳门主要的空气污染源之一。为改善污染情况,澳门特区政府将控制机动车辆尾气排放列为近年重点环保施政工作。环境保护局亦积极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和措施,以改善机动车辆的尾气污染问题。考虑到在用车随着其行驶里程增加,车辆机件的老化受损将造成车辆尾气排放恶化,故对于汽车的尾气排放监管非常重要。根据现行的《检验及确定机动车辆各种规格的规章》之规定,只针对柴油车订定黑烟排放标准,其余车辆的尾气排放标准仍处于空白。而目前,在澳门行驶的在用汽车约有二十多万辆。因此,有必要更系统地管制澳门机动车辆的尾气排放,建议完善现有检测制度,包括调整现有车辆检验年期。

  这也是为了配合推进《澳门环境保护规划(2010-2020)》和《澳门陆路整体交通运输政策(2010-2020)》的工作目标以及《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优化汽车燃料与排放标准的减排工作。之前,澳门已制订了进口新摩托车及新汽车的尾气排放标准,从源头控制高污染车辆进口澳门。

  环境保护局联同交通事务局基于2011年进行的前期在用车排放标准研究成果,并分析澳门实际情况、外地经验及相关业界团体的前期意见,提出《制订澳门在用车尾气排放标准及完善检测制度》建议方案,编制了相关咨询文本,并已于2012年12月14日至2013年1月31日对有关建议方案进行咨询,并于2013年7月26日发布有关咨询总结报告。

  咨询文本建议管制在用车尾气排放及完善对在用车的现有检测制度,建议在定期检验中,摩托车、汽油车及天然气车除需符合原有规定的检测项目外,并需符合对其尾气排放标准的要求,同时亦建议收紧现时柴油车烟雾排放限值。另一方面,亦建议适当缩短机动车辆的验车年期,有关措施旨在筛选出一定数量的高污染车辆,并加强车主维修及保养车辆的意识,从而减少尾气排放所造成的污染,以助改善空气质素。就咨询期间收集的意见,社会普遍认同有需要制订标准规管在用车尾气排放,而意见当中社会较关注排放标准、检测制度及配套措施等方面的问题(分别约占意见总数的17%、25%、31%)。

  环境保护局正联同交通事务局对有关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并完成了补充性研究,为制订最终建议方案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亦正起草有关法规草案,争取于2014年完成。为配合上述在用车辆排放标准的出台,特区政府亦将推出淘汰高污染车辆资助计划,鼓励车主尽早淘汰高污染车辆;另环境保护局正联同相关部门及业界团体筹办技术培训活动,以提升车辆维修业界的技术能力及污染减排等方面的知识,以配合将来在用车辆排放标准的实施。

  特区政府将持续落实和推进各项机动车辆尾气污染的控制及治理工作,并会透过宣传教育,倡导低排放出行模式,实践绿色出行,进一步改善空气质素和保障居民健康。(彭彦)

【编辑:丁文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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