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陈海帆: 《宪法》是澳门实行“一国两制”根本法律依据

2018年11月17日 19: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澳门11月17日电 (记者 龙土有)由澳门特区政府法务局举办的“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启动礼暨国家宪法专题讲座,17日在澳门科学馆会议厅举行,邀请4位内地及澳门学者围绕主题分享见解。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在致辞时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及最大的法律效力,它不仅是制定《澳门特区基本法》的依据,更是在澳门特区实行“一国两制”的根本法律依据和保障。

  陈海帆称,澳门回归以来的快速发展,得力于《宪法》对“一国两制”的庄严承诺和全面保障,得力于社会各界坚守“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的宪法精神,也得力于在《宪法》的规范下,中央政府对澳门特区的大力支持,以及各兄弟省市的积极合作。

  专题讲座邀请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饶戈平、澳门大学法学院教授蒋朝阳、澳门理工学院“一国两制”研究中心主任冷铁勋,以及澳门科技周法学院副教授朱世海,向与会的社团、大学及中学代表讲解国家宪法内容。

  饶戈平指出,《宪法》和《基本法》是维持“一国两制”的根基,两者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应受到同等重视。因此应加强在全社会对《宪法》的学习、教育和宣传,推动特区民众对《宪法》的认同,树立《宪法》意识,才能更有利处理好“一国两制”的关系。(完)

【编辑:周驰】

>港澳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