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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等法院裁定特区政府引用“紧急法”订立“反蒙面法”合宪

香港高等法院裁定特区政府引用“紧急法”订立“反蒙面法”合宪

2020年04月09日 22:02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社香港4月9日电 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9日颁下判案书裁定,《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紧急法”)中有关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认为在出现危害公安的情况时订立紧急情况规例的部分符合基本法规定。这意味着,特区政府2019年10月引用“紧急法”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反蒙面法”)合宪。

  至于“反蒙面法”,上诉法庭裁定,有关未经批准集结的条文合宪,而有关公众集会、游行以及警方有权要求在公众地方除去蒙面物品的条文违宪。这意味着,在非法集结及未经批准集结的情况下禁止蒙面,但在合法集会和游行中可蒙面;警方也无权要求市民在公众地方除去蒙面物品。

  2019年10月,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会同行政会议决定,引用“紧急法”订立“反蒙面法”,以尽快恢复社会秩序,止暴制乱。其后,反对派就法例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司法复核。2019年11月,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宣判“紧急法”部分内容不符合基本法的规定,并裁定“反蒙面法”部分条文无效及不具法律效力。特区政府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0年4月9日,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宣判,特区政府上诉部分成功。(完)

【编辑:白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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