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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今日再受审 有人到其公司外举标语“祸港汉奸”

黎智英今日再受审 有人到其公司外举标语“祸港汉奸”

2020年06月15日 15:23 来源:环球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黎智英下午将再受审,一大早有人到他公司外举标语“祸港汉奸快入狱”

  【环球网报道 记者 赵友平】乱港头目黎智英今午(15日)下午将再受审。黎智英一早赶到公司“壹传媒”时,遇到有人在他公司门口举着标语骂他为“卖国贼”“祸港汉奸”,让他“快入狱”。

  据香港“东网”报道,今午(15日)下午2点半,乱港头目、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另外有14个反对派将在香港西九龙法院就多项非法集结控罪再被提讯。

  黎智英今早被拍到在返回将军澳的“壹传媒”公司。而当时“壹传媒”外有6人手持标语,斥责黎智英为“卖国贼”和“祸港汉奸”,要求“制裁黎智英”,“黎智英快入狱”。

  “东网”报道称,壹传媒黎智英与另外有14个反对派,涉及去年多次组织未经批准的“反修例”游行,以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其中黎智英被控2项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及3项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有关案件定于今日(15日)下午2点半于香港西九龙法院审理,若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监禁5年。

  黎智英于去年8月18日及10月1日期间,多次参与和组织未经批准的“反修例”游行,以及煽惑他人参与中环终审法院外的未经批准游行。

  其余14人则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组织未经批准集结、以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被告包括多名反对派,即李柱铭、杨森、何俊仁、单仲偕、梁耀忠、梁国雄、李卓人、吴霭仪、何秀兰、区诺轩、吴文远、黄浩铭、蔡耀昌、陈皓桓。

  另外,李卓人、梁国雄、何俊仁、何秀兰和陈皓桓,还分别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涉及去年9月19日及30日的两次集会。根据《公安条例》,该罪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监3年和罚款5000港元。

  至于黎智英涉及的另一宗案件,与李卓人及杨森,同被控一项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3人被控于去年8月31日,在香港无合法权限或无合理辩解的情况下,明知而参与在违反《公安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下的公众游行,而该游行是根据《公安条例》而定性属未经批准集结。

【编辑:朱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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