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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嫌非法集结及刑事恐吓今提堂 获准4000港币保释外出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5日 20: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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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说】5月5日,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因涉嫌刑事恐吓及参与非法集结罪名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多个团体到场请愿,要求重判黎智英,还社会及市民公道。

  【解说】黎智英涉嫌2017年6月4日港岛东区的一宗刑事恐吓案,另外在2019年8月31日,与香港前立法会议员李卓人及香港民主党前主席杨森涉嫌参与于湾仔区至中环区未经批准集结。警方经过调查, 2月28日,黎智英于香港何文田的寓所被香港警方港岛区重案组探员拘捕,并落案控告黎智英涉及刑事恐吓及参于未经批淮集结等违法行为,涉案的还有李卓人及杨森,他们俩先后被警方拘捕,两人涉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解说】法庭先处理黎智英涉嫌前年刑恐记者一案,控方主要依赖事主X 和另外一名证人口供指证黎智英,但其否认指控,随后黎智英获淮以现金4000元保释外出,审期待定。控方补充,3名被告同时牵涉2019年8月28日,10月1日和20日的未经批准集结,暂时毋须答辩,并获准继续以原有条件现金1000元保释,第二宗案件押后到5月18日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

  【解说】根据香港法例,刑事恐吓及参与非法集结两项罪名的最高刑罚均是入狱5年。

  记者 朱艾莉 香港报道

责任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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