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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新海洋法今起实施 将南沙纳入“主权”范围

2013年01月01日 11:38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越南去年6月通过《越南海洋法》,擅自将西沙和南沙群岛纳入所谓的越南“主权”,引起中国强烈抗议。据越南媒体报道,《越南海洋法》将于2013年1月1日生效实施。中国外交部昨日表示,《越南海洋法》涉西沙和南沙群岛的条款非法、无效。

  去年6月通过海洋法

  2012年6月21日,越南国会通过《越南海洋法》,其中包括7个章节,55个条款,涵盖管理和使用“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岛屿、群岛和海洋经济发展”的准则。

  《越南海洋法》擅自将中国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纳入所谓越南“主权”范围。中国外交部去年6月就此发表了声明,张志军副部长向越方进行了严正交涉。

  据越南媒体报道,《越南海洋法》将于2013年1月1日生效实施。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昨日表示,中国对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任何国家对上述群岛提出的领土主权要求和采取的任何行动,都是非法的、无效的。我们对该法生效后将给南海局势带来的负面影响深表关切,要求越方不要采取任何使问题复杂化、扩大化的行动。

  越南将设立渔政局

  去年,越南在南海问题上“小动作”不断。

  在2012年7月举行的东盟会议中,菲律宾和越南充当排头兵,争取东盟其他国家的支持,施压中国接受“南海行为准则”。但是,东盟大部分国家保持中立,不愿意见到东盟完全被南海争端所“绑架”。

  去年12月召开的“东盟-印度”峰会上,越南总理阮晋勇就南海问题向印度寻求支持,敦促印度在和平解决南海问题上发挥作用。

  另外,越南将在2013年1月25日设立渔政局,隶属于越南农业农村发展部水产总局,下设渔政分局,配备公务船执行海上任务,有权对在“越南海域”进行捕鱼作业的本国和非本国的个人与船只采取罚款或是禁止捕猎等措施。(储信艳)

【编辑:孟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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