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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邦法庭称国安局监控项目侵犯宪法规定隐私权

2013年08月22日 13: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视频:美国NBC网站:国安局可监控美国75%互联网流量  来源:上海东方卫视

  中新网8月22日电 据法新社报道,星期三(21日)销密的美国联邦秘密法庭文件显示,美国政府曾在2011年前,对与恐怖嫌疑人无关美国人之间的电子通信记录进行监控,直到法官裁定为非法。

  当时在外国情报监控法庭任职的联邦法官贝茨(John D. Bates)撰写了这份85页的裁决书,涉及国安局搜集美国人之间及同外国人的互联网通讯记录。贝茨认为,该机构连续几年违背宪法,该局官员向秘密法庭递交的文件有“不实陈述”问题。

  该法庭认为,国安局监听计划违反了美国宪法中《第四修正案》中的隐私权。

  法庭称,监控项目“获取了大量受到第四修正案保护的通信记录,这些通信记录与任何目标设施没有直接关系,也不是为国家安全服务。”

  美国政府修改了这个监控项目,后来寻求法庭批准修改过的监控行动。

  该法庭在裁决中表示,不同意政府称收集通信记录是疏忽的说法,要求国安局修改监控计划。

  文件显示,国安局已经实施那些监控项目几年之后才引起秘密法庭的关注,但那些问题同国安局的监控规模相比小得多。裁决估计,国安局每年拦截2.5亿份美国人同海外公民的通讯记录。文件显示,国安局已经纠正问题,达到法庭的要求。

  美国《华尔街日报》20日引用现任与前任NSA官员的话报道称,为搜寻外国情报,美国国家安全局(NSA)的监控网络覆盖了75%的美国互联网通信,多于美国官员此前曾经公开的范围。

【编辑:王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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