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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院要求谷歌删除旧闻 保护 “被遗忘权”

2016年02月28日 16:38 来源:中国日报网 参与互动 

  据“今日日本”网站2月28日报道,日本一家法院已承认“被遗忘权”,要求谷歌删除关于一名男子3年前被捕的旧闻。

  这名男子声称个人权利遭到了侵犯,因为只要在谷歌搜索引擎中输入他的姓名和地址,就会出现3年多以前的新闻报道。他曾因触犯反儿童卖淫和色情法而获罪,并被罚款50万日元(约2.87万人民币)。

  去年6月,埼玉县地方法院就已下令谷歌删除关于这名男子的搜索结果,称他的恢复名誉权遭侵害。谷歌对此提出反对。在复核该案后,该法院又做出了相同判决。

  埼玉县法官久木•小林(Hisaki Kobayashi)裁定,根据犯罪性质,被遗忘权应随着时间流逝而加以承认。“因媒体报道其被捕而曝光的罪犯有权让自己的隐私得到尊重,他们恢复名誉不受阻碍。在现代社会,一旦信息被发布在互联网上,就很难再有平静生活,这点在决定信息是否该删除时应予以考虑。”小林法官说。

  目前谷歌已经向东京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法律专家称,这是首次有日本法院依据“被遗忘权”要求互联网删除个人信息。此前日本要求删除搜索结果的案例援引的是隐私权。这起判决可能会激化日本国内的争论,即如何在被遗忘权和公民的知情权与言论自由权之间达成平衡。

  “被遗忘权”引发关注是在2014年。当时,一名西班牙男子起诉谷歌,要求谷歌删除有关其过去财产被查封的搜索结果,欧洲法院最终支持该男子的主张。(编辑:王辉)

【编辑:孟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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