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开放外国高等院校设立教学机构
中新社曼谷5月27日电 (记者 王国安)泰国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开放外国高等院校在泰国设立教学机构,以提高泰国的科技教育水平,为泰国民众创造更多学习科技知识的渠道和机会。
根据泰国政府公报26日发布的维安委员会命令,开放的办学对象是注重科技教育的外国高等院校,办学区域为泰国“东部经济走廊”和内阁批准设立高等院校的其他经济特区。
命令同时授权泰国教育部长成立由其担任主席的委员会,负责研究筛选符合要求的外国高等院校,并将名单提交内阁审核。
申办教学机构的高校需要向泰国教育部提供办学项目执行方案、专业科目、学费和其他费用明细等资料,获得批准的高校不需要执行泰国《私立学校法》、《教师法》(针对外籍人员条款)等法规,同时可以享受相关投资促进优惠政策。
泰国政府正在推动“泰国4.0”和“东部经济走廊”发展战略,为此需要大量的高科技人才,提高劳动者的技能。当局此前强调,泰国若要实现经济转型,除了大力建设基础设施外,还必须加强教育、培养高级人才等。(完)
【编辑:何路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