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韩国立法禁职场欺凌 “霸道总裁”再这样做或坐牢!

2019年07月18日 17: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7月18日电 (刘丹忆)作为一名韩国职场人士,很多人有过这样的经历:

  因性别、学历被区别对待,被同事孤立排挤,被领导分配无意义的杂事……

  面对职场欺凌行为,上班族们只能采取两种对策,要么忍,要么走。

  但现在,他们有了保护自己的法律武器。7月16日,韩国《禁止职场欺凌法》正式施行,员工们可以更理直气壮说出“别再欺负我”。

  新法施行首日

  7名电视台前主播提起诉讼

  韩国《禁止职场欺凌法》明文规定,用人单位或员工利用其在公司内的地位或关系,超出工作范畴,给予其他员工身体、精神和情绪上的痛苦,或导致工作环境恶化的行为属欺凌行为。

2019年7月16日,韩国MBC广播公司的新闻主播在向首尔劳动就业办公室提交投诉前,举行集会。
2019年7月16日,韩国MBC广播公司的新闻主播在向首尔劳动就业办公室提交投诉前,举行集会。

  八卦同事、散播个人信息、强迫饮酒、吸烟或参加聚会,都被列入霸凌行为。

  除了在办公室和工作地点之外,在社交媒体、出差地点、聚餐场所以及私下见面时出现类似的行为,也将被认定为欺凌。

  任何人遇到,或目睹有人被欺凌时,均可向公司申报,公司需立即调查,确认事实。

  公司方面不得对申报者和受害者采取解雇等不利于受害者的处分,违反这一规定,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7.5万元)以下罚金。

  在《禁止职场欺凌法》正式施行的第一天,就出现首起诉讼。7名MBC电视台前主播正式提起控告,指在该台工作期间曾受到欺凌,包括无过错被削减福利待遇、不分配工作、电脑被中断上网、被集体孤立等。

  现象严重

  约7成员工经历被欺凌

  韩国国家人权委员会的一份报告发现,韩国约70%的员工受到上级和同事的欺负,12%的员工每天都面临欺凌。

资料图:韩国职场办公室。图片来源:央视网视频截图
资料图:韩国某办公室。图片来源:央视网视频截图

  钟女士(Christine Jung)曾被公司CEO的父亲不断骚扰,“有一次他告诉我,每当我走路的时候,整栋楼都在摇晃——因为我‘太胖了’。有时,他想跟着我去女厕所。还有一次,他突然在他的办公室里摸我的肚子。”

  当她向管理层提出这一问题时,却被指责是骗子、讨厌男人。

  2018年,钟女士终于与韩国劳动部取得了联系,但对方告诉她,她的情况并不算职场欺凌,因为霸凌者既不是她的上司,也不是公司员工,尽管他“几乎每天”都来办公室。

  韩国招聘网站Incruit的一项调查显示,因为压力太大,90%的韩国上班族经常随身携带辞职信,而最令他们受不了的就是“上司的霸凌行为”。

  这些可能包括,为经理的孩子写论文、为高管表演“性感舞蹈”、帮老板拔白发、或者一位资深同事每次在走廊里经过时,都会强迫新员工鞠躬以示尊重。

  等级森严

  家族企业文化助长霸凌行为

  在韩国,职场欺凌已日渐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上司们恃强凌弱、咄咄逼人,员工们被冷落、孤立、羞辱、歧视、骚扰,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辞职,也只能换回一句嘲讽“那就离开吧。你真的能在其他地方找到工作吗?”

  2016年,一名大学教授因休息时间过短而用棒球棒殴打员工,被判入狱服刑;

  平昌冬奥会夺得银牌的韩国女子冰壶队,赛后告发教练私吞奖金,并经常粗暴辱骂队员,要求罢免教练职务;

  在韩国一家科技公司“未来技术”,因员工在公司内部网站的回帖中,对董事长杨镇镐的管理方式流露出不满情绪。杨镇镐竟当众对其施暴,还要求其他员工将施暴过程拍成视频供自己“收藏”。

资料图:前大韩航空副社长赵显娥。
资料图:前大韩航空副社长赵显娥。

  大韩航空总裁赵亮镐家族更多次因职场霸凌,引爆韩国舆论。2014年,赵亮镐长女赵显娥因“坚果返航”事件,接受司法机构调查。2018年,赵亮镐的次女赵显旼当众泼水侮辱广告代理商员工,被舆论批评倚仗权位作威作福。

  外媒称,在一个由家族企业集团主导的经济环境中,僵化的公司等级制度、激烈的就业竞争和对地位的尊崇,都造成了容易被欺凌的工作环境。

  韩国经济和劳工问题专家金贤政(Kim euun -jung)说,企业的董事会由家族成员控制,这意味着一些所有者把大型企业集团当作自己的私人领地。外界缺乏对财阀掌门人权力的限制,导致滥用权力往往得不到遏制。

  褒贬不一

  “霸道总裁”能否有所收敛?

  新法施行后,韩国各家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员对此褒贬不一。高层管理人员认为,因为“身体和精神痛苦”的定义是主观的,有被恶意利用的余地。职员们则称法律实施后,职场内可能会形成相互尊重的氛围。

  但对于包括钟女士在内的许多韩国人来说,新法规来得太晚了。她没有收到霸凌者的道歉,反而被CEO解雇,后者还以诽谤罪起诉她。

  尽管案件从未被审判,但钟女士说,这些纠纷一度让想要她自杀,“我的前雇主并没有把我当作一个人来对待——就好像我是他们的商品一样。”

  公益组织“Gabjil 119”的一位活动人士朴俊奎(Park jeam gyu)表示,即使有了新法律,韩国“仍有很长的路要走,因为法规没有直接将欺凌者定罪,只有雇主会因受害者举报而惩罚他们时,才会受到法律约束”。

  他说:“但这仍然是朝着改变迈出的有意义的一步,因为当他们在举报工作中遇到的欺凌时,会感到相对安全。”(完)

【编辑:孟湘君】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