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丹女记者穿裤子面临鞭刑续:法庭最后只判罚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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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丹女记者穿裤子面临鞭刑续:法庭最后只判罚款
2009年09月08日 08: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苏丹女记者鲁巴娜•艾哈迈德•侯赛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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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丹女记者案重新开庭 决定其能否取得豁免权

  中新网9月8日电 苏丹女记者鲁巴娜因穿裤装被审判一事有了最终结果:苏丹法院7日只判罚了200美元,而没有按原先估计的判鞭刑。

  据台湾中广网报道,虽然这个判决比民众担心的轻了很多,但鲁巴娜坚称自己无罪,拒绝缴交罚款。她说,宁愿坐牢一个月,也不缴交罚款 。

  30多岁的寡妇鲁巴娜是苏丹一家报纸媒体的记者,同时也受雇于驻喀土穆的联合国新闻办公室。今年7月,她与12名穿裤子的女伴在喀土穆一家餐馆吃饭时,因穿裤子触犯伊斯兰法令,以“有伤风化罪”被警方逮捕。

  这些妇女中有10人选择不接受公开审判,被罚款和判鞭刑,鲁布娜和另外两名妇女选择出庭受审,有机会在法庭为自己辩护。

  据法新社报道,9月4日,总部位于伦敦的人权组织“大赦国际”敦促苏丹政府撤除对鲁巴娜的指控。该组织认为,因女性穿裤子被判有“有伤风化罪”并拟施以鞭刑的法律应该废除。

  对鲁巴娜的上一次听证会于8月4日举行,当时数百名民众在喀土穆法院外示威反对对鲁巴娜的审判,警方使用了催泪瓦斯才驱散示威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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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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