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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中国同丹麦的关系

 

  (最近更新时间:2020年5月)

  一、双边政治关系回顾

  1950年1月9日,丹麦承认新中国。同年5月11日,两国正式建交。丹麦是继瑞典之后第二个同中国建交的西方国家。1956年2月15日,两国将公使馆升格为大使馆,并互派大使。

  中丹建交以来,两国在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逐步开展。50年代,丹支持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1957年两国签订了政府贸易协定和支付协定。

  60至70年代,两国交往增多,贸易关系发展较快。1974年10月,丹首相哈特林访华,这是丹政府首脑首次正式访华。1979年9月,丹女王玛格丽特二世访华,成为第一位访华的丹国家元首。80年代,两国政府首脑实现互访。

  90年代以来,中方对丹重要访问有:田纪云副总理,朱镕基副总理(1992年),政协主席李瑞环,邹家华副总理(1994年),李鹏总理(1995年),李岚清副总理(1998年),唐家璇外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黄菊(1999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丁关根,国务委员吴仪,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彭珮云,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2000年),国务委员司马义·艾买提(2001年),朱镕基总理,国务委员王忠禹(2002年),最高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2003年),吴邦国委员长(2004年),回良玉副总理(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国务委员陈至立,全国政协副主席刘延东(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2008年)等。

  丹方访华的主要有:外交大臣彼得森(1999年),首相保尔·尼罗普·拉斯穆森(2000年),外交大臣吕克托夫特、最高法院院长赫尔曼(2001年),首相安诺斯·福格·拉斯穆森、第一副议长奥肯、社民党主席吕克托夫特(2004年),第一副议长奥肯、第四副议长彼得森、女王丈夫亨里克亲王(2005年),外交大臣默勒、第一副议长奥肯、总检察长福德(2006年),议长麦达尔(2007年),王储腓特烈(2008年)等。

  2008年10月,丹麦首相安诺斯·福格·拉斯穆森出席第七届亚欧首脑会议并正式访华,两国共同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丹麦王国政府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中丹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以来,中方对丹重要访问有:温家宝总理(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全国政协副主席郑万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2010年),杨洁篪外长(2011年),胡锦涛主席(2012年,中丹建交以来中国国家元首首次访丹),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2013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刘云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宝文(2014年),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赵洪祝、国务委员杨洁篪、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2016年)。

  丹方访华的主要有:首相拉尔斯·勒克·拉斯穆森、王储腓特烈、外交大臣埃斯珀森(2010年),首相托宁—施密特、外交大臣瑟芬达尔、王储腓特烈(2012年),女王玛格丽特二世、首相托宁—施密特(2014年),外交大臣延森(2015年),首相拉尔斯·勒克·拉斯穆森、外交大臣萨穆埃尔森、王储腓特烈(2017年),外交大臣萨穆埃尔森、王储腓特烈(2018年)。

  二、双边经贸关系和经济技术合作

  中国是丹麦在亚洲最大贸易伙伴和海外第二大投资国。中丹于1980年建立经贸联委会机制,迄已举行22次会议。近几年来,双边贸易增长较快。2019年,中丹双边贸易额达117亿美元,同比增长0.2%。其中,中方出口67.4亿美元,同比下降7.5%;进口49.6亿美元,同比增长12.9%。中方对丹麦主要出口机电、服装、纺织品等,自丹麦进口农产品、医药品、精密仪器、发电及制冷设备等。

  丹麦是较早向我提供政府贷款的发达国家之一。1982年4月,双方签署第一个贷款协议。丹对华直接投资始于1982年。截至2019年底,丹麦在华投资项目共1111个,实际使用金额41.9亿美元。丹在华投资主要集中在医药、制造业领域。丹在华投资企业约500家,主要有:马士基(中国)有限公司、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诺维信生物技术(中国)有限公司、丹佛斯(天津)有限公司、维斯塔斯风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等。我国累计对丹麦投资3.2亿美元,主要企业包括中化石油天然气控股公司、鹏达航运集团、中国国际旅行社丹麦有限公司、华大基因、天顺风能、山东歌尔声学等。

  三、在文化、教育、科技和军事等方面的双边交往与合作

  中丹在文化领域的交往趋向活跃,两国文艺团体互访频繁。上海木偶剧团、武汉京剧团、河南杂技团、广东杂技团、西藏歌舞团等先后赴丹演出,丹特里多努斯合唱团、皇家芭蕾舞团也曾来华访问。此外,两国还多次举办电影周、艺术展等文化活动。1997年,丹授予新中文版《安徒生全集》译者林桦丹麦骑士勋章和1997年度安徒生奖。1999年5月,中丹签署《1999-2002年中丹文化、科学、教育合作计划》。2002年,中国作家林桦在丹获卡伦·布里克森文学奖。自2002年起,中国春节主题文化活动每年在丹举行。2003年,两国签署了《中丹文化交流与合作意向书》。2004年,丹麦安徒生诞辰200周年纪念活动在北京举行。2006年,中国故宫博物院与丹麦王室展览基金会联合举办“中国之梦”文物展。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丹皇家芭蕾舞团、童声合唱团来华演出。2010年,丹麦“小美人鱼”雕像首次走出国门参展上海世博会。2013年12月,中丹签署互设文化中心协议。2014年6月,哥本哈根中国文化中心正式揭牌。2016年6月,丹皇家芭蕾舞团来华演出。2017年,中丹共同举办“中丹旅游年”。2018年8月,“中国电影节”在哥本哈根等5座城市举行。

  1974年起中丹开始互派留学生。目前,我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和广西医科大学等高校与丹哥本哈根大学、丹麦技术大学、奥胡斯大学、奥尔堡大学及哥本哈根经济学院等建有校际交流关系。2008年10月,北京外国语大学开设丹麦语课程。我国在丹麦设有2所孔子学院和1所孔子课堂。

  1987年,两国签署了《中丹科学技术合作议定书》、《中丹关于建筑科学技术以及经济合作谅解备忘录》。2007年5月,“中丹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研讨会”在哥本哈根举行。2016年4月,中丹第19次科技联委会在丹举行。2017年9月,由中国科学院大学与丹麦哥本哈根大学等8所丹方大学联合创建的中国—丹麦科研教育中心正式启用。

  建交以来,中丹两军关系发展平稳。2000年,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迟浩田上将过境丹麦。2005年,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曹刚川访丹。2006年,中央军委委员、总参谋长梁光烈访丹。2015年,副总参谋长王冠中访丹。2015年,中国海军第二十批护航编队访丹,并与丹海军开展联合演习。2017年,中国海军第二十六批护航编队访问丹麦。2002年,丹国防大臣延斯比访华。2005年,丹国防司令赫尔旭上将访华。2014年,丹国防大臣瓦门访华。2015年,丹国防司令巴特兰姆上将访华。

  2016年12月,首届中国丹麦地方政府合作论坛在北京举办。2018年11月,第二届中国丹麦地方政府合作论坛在丹麦奥胡斯市举办。

  四、领事关系

  目前丹麦在上海、广州、重庆设有总领事馆。

  五、友好城市关系

  中丹结有17对友好省(市)。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与奥胡斯市(1984)

  安徽省合肥市与奥尔堡市(1989)

  浙江省绍兴市与欧登塞市(1991)

  江苏省苏州市与埃斯比约市(2002)

  上海市与中部丹麦大区(2003)

  广东省与南丹麦地区(2004)

  安徽省毫州市与斯文堡市(2005)

  江苏省无锡市与拜瑟克伦城市联合体(2009)

  保定市与森讷斯市(2012)

  北京市与哥本哈根市(2012)

  成都市与霍森斯市(2013)

  常州市与兰讷斯市(2014)

  通州区与亚默湾市(2014)

  南通市与瓦埃拉市(2014)

  江苏省与首都大区(2015)

  泉州市与霍尔拜克自治市(2016)

  长春市与约灵市 (2017)

  六、重要双边协议及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丹麦王国政府贸易协定和支付协定(1957)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丹麦王国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197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丹麦王国政府海运协定(197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丹麦王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1979)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丹麦王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议定书(1985)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丹麦王国政府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1985)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丹麦外交部关于加强两国企业间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丹麦王国政府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位的协议(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丹麦王国教育部、科技创新部和文化部关于加强中丹教育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丹麦王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税漏税的协定(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和丹麦王国气候、能源和建筑部关于建立中丹可再生能源伙伴关系的谅解备忘录(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与丹麦王国食品、农业和渔业部进一步深化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丹麦王国政府关于互设文化中心的谅解备忘录(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丹麦王国科学、创新和高等教育部关于加强两国高等教育合作框架协议(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丹麦王国气候、能源和建设部关于建筑节能合作谅解备忘录(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丹麦王国商业和经济增长部关于绿色海事技术和船舶工业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和丹麦王国商业与经济增长部关于旅游合作谅解备忘录(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丹麦王国外交部关于减贫交流合作谅解备忘录(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丹麦王国环境和食品部关于中国从丹麦输入马的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2015)

  中丹联合工作方案(2017-2020)(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与丹麦王国环境和食品部关于共同推进大熊猫保护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与丹麦王国环境和食品部、丹麦卫生部关于建立中丹食品药品监管合作中心的合作谅解备忘录(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丹麦政府关于合作摄制电影的协议(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丹麦王国环境和食品部关于中国从丹麦输入熟制猪肉的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与丹麦王国安全技术局关于认证认可领域的合作谅解备忘录(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与丹麦王国环境与食品部有机产品合作谅解备忘录(2017)

  七、中国驻丹麦大使:冯铁(2019年5月到任)。馆址:OEREGAARDSALLE25,2900 HELLERUP, COPENHAGEN,DENMARK。电话:0045-39460889,0045-39611013(商务处),0045-39460877(签证处);传真:0045-39625484,0045-39612913(商务处),0045-394 60878(签证处)。使馆主页:http://www.chinaembassy.dk

  丹麦驻中国大使:戴世阁(2015年8月到任)。馆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东5街1号。电话:85329900。传真:85329999。使馆主页:http://www.ambbeijing.um.dk/en

资料来源:外交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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