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航空公布遇难旅客赔偿标准 每人赔偿96万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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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航空公布遇难旅客赔偿标准 每人赔偿96万元

2010年08月30日 22:39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8月26日下午,有关方面在伊春举行“8·24”伊春空难情况通报会。会上河南航空公司监事会主席刘航向全社会道歉。中新社记者 崔颜锋 摄  


 

    24日21时36分许,河南航空有限公司(原鲲鹏航空公司)一架由哈尔滨飞往伊春的E190型飞机在抵达伊春机场降落时失事,机上包括5名机组人员在内共96人。失事现场发现42具遇难者遗体,其余54人获救送医,目前无生命危险。图为飞机失事现场 。陈刚 摄  

  河南航空有限公司30日公布了“8·24”飞机坠毁事故遇难旅客赔偿标准,每位遇难旅客赔偿总额为96万元。

  据介绍,依据2006年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64号《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国内民用航空运输旅客伤亡赔偿最高限额为40万元人民币,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最高赔偿限额为3000元人民币,旅客托运的行李的最高赔偿限额为2000元人民币,共计40.5万元人民币。

  同时,考虑到2006年以来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累计增长幅度,赔偿限额调增至59.23万元;再加上为遇难旅客亲属作出的生活费补贴和抚慰金等赔偿,航空公司对“8·24”飞机坠毁事故每位遇难旅客的赔偿标准总共为96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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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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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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