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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力遏耕地抛荒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

2011年03月11日 12: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福州3月11日电 (记者 罗钦文)福建是中国的粮食主销区,粮食产需平衡的压力大,粮食安全始终成为关系该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为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福建已下达了今年粮食播种面积1930万亩的指导性计划。

  然而,耕地抛荒现象在福建农村仍屡见不鲜。记者11日从福建省农业部门了解到,福建正有序推进耕地流转,积极组织农机服务组织开展农机耕种,继续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认真落实扶持农业和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以防止耕地抛荒,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闽南惠安县是中国经济百强县、建筑之乡和著名侨乡,农村劳动力转移较多,而在前几年出现了少量耕地抛荒撂荒现象。对此,该县1998年开始探索土地流转集约规模经营,成为福建福建有效治理耕地抛荒的典范。

  惠安县在坚持“三不”原则(即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情况下,规范和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截至目前土地流转总面积已达4.73万亩,其中耕地1.81万亩,占了该县耕地总面积的17.7%。据称,该县今年计划新增耕地流转8000亩。

  福建沙县治理耕地抛荒、推进土地流转也取得成功。该县2009年11月启用土地流转交易市场,至去年底实现土地交易24件,流转耕地7230亩;达成意向21件,面积8300多亩。而该县土地流转总面积现已达14万多亩,其中耕地11万多亩,占其耕地总面积的六成多。

  此间经济研究人士分析称,耕地小规模、分散化经营,是造成农民种粮效益不高、少量耕地抛荒的重要原因。福建各地大力推进耕地流转,则突破了这一瓶颈制约。

  福建省农业厅提供的统计数字显示,至2010年,福建流转耕地238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15.3%。随着耕地流转促进农业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不断迈进,福建农业效益获得提高,耕地抛荒现象得到遏制。

  为有效遏制耕地抛荒撂荒,福建各地在出台引导耕地流转的扶持政策的同时,也严格处罚机制。福建永定县规定,对造成季节性撂荒的耕地每亩收取人民币300元到500元的撂荒费,对全年撂荒的耕地每亩收取相当于同类土地种植业年产值3倍的撂荒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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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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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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