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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品豪华包装禁而不止 折射社会浮华(图)

2011年07月12日 09:48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国商品豪华包装禁而不止折射社会浮华(图)
图为六月十九日在北京某大商场拍摄的白酒包装。江鲁摄
    图为仿“弹药箱”的酒瓶和包装箱,箱子由纯木制成,厚度足有一厘米。江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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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年前,我到法国看望在那里读书的女儿,在她法国老师艾拉格家里住了几天。在她家,我看到了久违的菜篮子。有时,我会提着篮子和艾拉格一起到超市买菜。在欧洲国家的超市里,几乎看不到过度包装的产品,因为在那里,不仅有严格的法律约束,低碳、环保也已成时尚,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者会为人所鄙视、所不齿,甚至还会被投诉。

  我国的情形却恰恰相反。近些年,商品包装越来越豪华、繁复,且禁而不止,特别是那些通常被作为礼品的商品,其包装之奢华完全可以用登峰造极来形容。

  应该说,我国近二三十年的发展速度是相当惊人的,但人们的奢侈浪费也同样惊人,产品的过度包装不过是这种奢侈浪费的一个反映。奢华的包装折射出的是社会的浮华。改革开放30多年,我们这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古老国度终于从温饱不足问题的困苦中解脱出来,向全面小康社会迈进。尽管国家、国民仍然面临着教育、医疗、住房、出行、养老、环境、生态等诸多生存与发展的问题,但无论逐渐富裕起来的百姓还是腰包越来越鼓的政府,似乎都被一种追求奢华的欲望牵引着、推动着。从一些地方政府办公楼的“宏大叙事”,到随处可见的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从居高不下的住房空置率,到数量惊人的城市泔水及包装垃圾;从世界各地奢侈品店中国人狂热的身影,到内地大大小小城市街道炫目的灯火,不由得让人恍惚与迷惑:这还是个贫困人口居世界第二、资源严重匮乏、生态环境严峻、有着勤俭节约传统的国家吗?这些国情与传统,恐怕许多人已经忘记、忽略或者根本就不关心了,他们的内心被利益、权力、贪欲、面子、虚荣、享乐所占据,丧失了责任、内省、节制及忧患意识。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居安思危,戒奢以俭”,“豪华尽出成功后,逸乐安知与祸双”,“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先贤们的这些至理名言,难道今人都忘记了吗?

  要知道,当今国人的奢侈浪费、社会的浮华奢靡是要由子孙后代来买单的。这无疑是在作孽!

  “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要改变这种不良现状,除了要靠法律、制度助推外,国人也需要多来几次“头脑风暴”:革除陈旧理念习俗,树立现代文明理念——法治、环保、低碳、监督、制约、维权……(赵蓓蓓)

  中消协:选择绿色消费 抵制过度包装

  近日,就过度包装与消费者的相关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有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近些年,过度包装在我国愈演愈烈、禁而不止,消费者往往成了“冤大头”。过度包装究竟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了哪些损害?

  答:市场经济条件下,良好适度的包装可以给消费者带来愉悦和便利。但是,任何包装都有一个适度的问题,过度包装,就会损害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权益包括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

  过度包装会使商品的实际价值与包装后的价值严重不符,如果标签内容不清,还可能存在误导之嫌。而包装成本最终会转嫁给消费者,也会增加消费者的经济负担。

  过度包装助长了社会上存在的不良风气,影响了行业的正当竞争,也阻碍了科学、健康、文明消费理念的树立。

  过度包装也损害了消费者的长远利益。过度包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增加了垃圾处置的困难,影响和限制了我们子孙后代的消费权利。

  问:有不少人提出,应运用法律手段对愈演愈烈的过度包装现象加以限制。我国至今尚无一个限制过度包装的专门法律。对颇为“难产”、仍在制定之中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中消协有什么建议与期待?

  答: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我们建议:

  1.对过度包装作出明确界定,进一步明确判定标准。

  2.对过度包装行为提高处罚额度,对受损害的消费者给予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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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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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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