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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布174种药品最高零售价 药价调整下月执行

2011年08月24日 09:25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从9月1日起降低部分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82个品种、4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4%。昨天,山东省物价局公布了我省有关药品的剂型和规格的最高零售价格,其中,山东省单独定价药品有7种,山东省统一定价药品有167种。 

  包含阿洛西林等

  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及有关规定,我省补充了部分药品的剂型和规格的最高零售价格,并在其网站上进行公布。记者注意到,在7种山东省单独定价的药品中,由天津武田药品有限公司生产、治疗糖尿病的药物吡格列酮(片剂),30mg×7规格的最高零售价格为92元/盒(瓶);由法国施维雅制药厂生产的格列齐特(缓释片),60mg×15规格的最高零售价格为49.6元/盒(瓶)、60mg×30规格的最高零售价格为96.7元/盒(瓶)。

  而在167种山东省统一定价药品中,规格为100mg×12的黄体酮(软胶囊)最高零售价格为41.9元/盒(瓶);规格为 60mg×24的尼莫地平(缓释胶囊)最高零售价格为30.4元/盒(瓶); 规格为3g的阿洛西林(注射剂)最高零售价格为29.9元/ 支(瓶);规格为150mg×12的克林霉素磷酸酯(胶囊)最高零售价格为24.7元/盒(瓶)等。 

  药价调整下月起执行

  省物价局要求,此次调整的药品价格将从9月1日起执行。全省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的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公布的价格。集中采购中标药品零售价格高于本次公布最高零售价格的,按本次公布的零售价格执行;集中采购中标药品零售价格低于本次公布最高零售价格的,不得提高零售价格。详情可登录山东省物价局网站查询。(记者 张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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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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