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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传媒眼中的江苏“民生幸福工程”

2011年09月19日 13:18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8月21日,本报全文刊登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迅即,这份近万字的《意见》浓缩成各式标题,登上了全国各大网站的首页。

  8月30日,记者百度“江苏民生幸福”,一下显示出335万个相关条目。人民网舆情网舆情监测室负责人称,“民生幸福”,已成为继“给力”之后江苏叫响全国的又一网络热词。

  这是一份在全国率先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的“幸福意见”。而通过搜索追溯今年以来海内外传媒的相关报道,记者发现,“民生”与“幸福”一直是新一届江苏省委主要领导的高频词,“使百姓有幸福感和满意度”一直是省委、省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正是这一以贯之的亲民情怀、一如既往的民本实践,才结实稳当地铺筑了江苏“民生幸福工程”的基石。

  “更看重百姓腰包鼓了多少”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8月21日,当人民网、新华网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江苏出台《意见》时,“拎出来”的标题十分相似——

  人民网:《江苏部署以“收入倍增计划”为核心的民生幸福工程》;

  新华网:《江苏以“收入倍增计划”为核心,大力推进民生幸福工程》;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江苏大力实施“收入倍增计划”提升幸福感》。

  不约而同,三家权威媒体都以“收入倍增计划”6字作为文眼,统率“民生幸福工程”。这到底是媒体的“点睛之笔”,还是江苏的“民生之重”?

  其实,答案早印在3月10日的《经济参考报》上——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在接受专访时,专门阐述了“收入倍增计划”的内涵。

  罗志军说:“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是我们作为改善民生的最主要工作目标提出来的,即从2011年开始,用七年时间实现居民收入倍增。而这个“倍增”,是指剔除物价上涨因素外的“倍增”。

  他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也坦言,“相比GDP,我更看重的是老百姓的腰包鼓了多少。人民生活能够得到显著改善,就是让我感到最高兴的事情。”

  在2月9日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罗志军首次公开宣布:“从今年起,实施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去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936元,农民居民人均纯收入9118元。7年内,达到收入倍增。

  而从2月1日起,全省已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南京、无锡、江阴等地在内的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由960元调整为1140元——这被香港《文汇报》视为“江苏启动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序曲”。 下转A5版

  上接A1版 如今,“突出农民、企业职工、中低收入者和困难家庭‘四个群体’增收,尤其要把农民收入增加作为居民收入倍增的重中之重……到2017年全省居民收入剔除价格因素实现倍增”,已正式写进《意见》,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共同富裕、共享改革成果的“鲜明导向”。

  “幸福公式”不断加长升级

  还记得省委书记罗志军在央视《小撒探会》节目中写的“幸福公式”吗?

  3月5日晚,当央视主持人撒贝宁请罗志军对“2011+?=幸福”填空时,罗不假思索地写出他的幸福公式:2011+人民群众收入增加+分配公平+大学生找到理想工作=幸福。

  罗志军解释说:“人民群众的收入增加和分配的公平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政府工作的重点;江苏是一个教育大省,对于大学生群体,找到理想的工作,就是幸福。江苏的战略新兴产业目前有两万亿的产值,预计到2012年能达到三万亿,到2015年能达到五万亿,甚至达到七万亿,占了工业经济总量的60%,这样大的结构转变,需要大量符合新结构的人才来支撑。这样的发展新阶段,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有了很大的好转。”

  这一“幸福公式”迅速成为热议话题。《中国青年报》评论说:“罗志军对幸福的理解,抓住了当下国人幸福感的关键。他把收入分配的公平,置于幸福感很重要的位置,触及了幸福的本质,让民众看到了‘收入倍增’的希望。”

  人民网“强国论坛”说:罗书记区区几十个字的“幸福公式”,虽不一定覆盖到所有“幸福”,但却简单明了,一语中的,可谓抓住了幸福的牛鼻子,道出了政府的民生情,说出了人民群众心中的“幸福共识”。

  短短5个月后,我省就推出了“幸福公式”的“加长升级版”:2011+实施“一个计划”+构建“六大体系”+贯穿“两个率先”=幸福。

  省政府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肖泉对此的“权威发布”是,“加长升级版”的核心内容,就是“把增进民生幸福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定位为落实‘六个注重’、实施‘八项工程’、推进‘两个率先’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句话——把民生幸福贯穿于“两个率先”全过程。

  “幸福江苏”是一个动态概念

  8月13日,即《意见》出台的前8天,罗志军在接受凤凰卫视《问答神州》专访时说,“去年全省已达到省定的小康指标,但还不是所有的地方都能达到,比如苏北地区就还有一定的差距。同时,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感受到这一点,或者叫幸福感和满意度,能够达到我们的小康目标,还要做很多的努力。”

  这份坦诚、清醒和担当,正是建设“幸福江苏”的执政责任和动力。

  “‘幸福江苏’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其内涵应该是丰富和发展的,我们应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对个体来说,幸福是一个融合主观感受和物质需求、精神需求等多种因素的‘模糊’概念。但对各级政府而言,‘幸福’就是一项项需要落实的具体工作和一个个需要兑现的数字,来不得半点马虎。”罗志军在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专访时如是说。

  因此,此次《意见》,既把“以人为本,循序渐进,积极作为,‘当前可承受、未来可持续’,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等“理性词汇”,条分缕析地写进“基本原则”;又明确了15项“幸福指标”,将其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同时,特别强调群众在推进民生幸福中的主体地位、主体作用,防止“被幸福”。

  省长李学勇也多次指出,民生是为政之本。落实“民生幸福工程”要处理好“四个关系”,即“要科学实施把握好民生保障与民生幸福的关系、个人幸福与广大人民群众整体幸福的关系、积极作为与量力而行的关系、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的关系,使民生幸福工程真正成为保障水平高、群众幸福感强的惠民工程。”

  著名政治学者、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曾说过:“全球化时代,政府的责任清单中增加了‘幸福’这一醒目字眼。”有关人士指出,江苏在“第二个率先”的新实践中,始终把“民生幸福”作为最“醒目”的责任追求,殚精竭虑,虑周藻密,知难而进,恒久不懈——既“顺应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的热切期盼”,又“为子孙后代的幸福创造更加坚实的基础”。 本报记者林 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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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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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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