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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完善顶层设计 破解体制机制“症结”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4月24日 15:58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参与互动(0)

  “指导意见”作为事业单位改革的顶层设计,充分体现了改革的根本性、全面性和整体性,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201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全面部署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在长期关注事业单位改革的权威研究者和改革实际操作者眼中,这是继农村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政府机构改革之后不断完善改革总体布局的又一重大决策,将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2012年3月2日,在国家行政学院春季开学典礼上,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院长马凯发表讲话表示,中央的指导意见是指导事业单位改革的纲领性文件,第一次将事业单位作为一个整体改革的顶层设计,充分体现了改革的根本性、全面性和整体性,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据《瞭望》新闻周刊了解,指导意见下发一年来,中央层级建立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中央编办。各地普遍成立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多数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

  按照指导意见要求,一年来各地各部门扎实稳妥地开展了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目前,这项工作已基本完成,进一步摸清了事业单位的“家底”,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为下一步科学分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5个试点省市,分类工作进展较快,创造了不少好的经验。其他地方和部门结合清理规范,已开始研究分类工作。一些地方和部门积极探索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解决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广东、重庆、浙江、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在管办分离、法人治理结构试点等方面取得了可喜进展。同时,各地和各部门在财政投入、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等方面探索颇为引人注目。

  纲领性文件诞生

  事业单位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目前,全国共有事业单位126万个,在职人员3000多万,离退休人员1000多万。进入新时期新阶段,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状况的不适应性日益凸显。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已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客观要求,成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成为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更是我国改革开放总体布局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十七届二中全会要求抓紧制定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方案。2009年下半年,经国务院和中央编委批准,“事业单位改革文件起草组”正式成立,在全面总结经验、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此次改革的总体文件。文件初稿形成后,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先后提交中央编委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

  3月2日起,中组部、中编办、国家行政学院共同举办了为期5天的省部级领导干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专题研讨班。相关部门认为,指导意见作为改革的顶层设计,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作为改革的根本目的,把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事业单位体制机制作为改革的核心;在改革范围上,涵盖各地区、各行业、各类型的事业单位;在改革内容上,涉及事业单位的方方面面,特别是管理体制、养老保险、财政投入、收入分配等行业体制改革自身难以解决的共性问题、基础性问题和衔接问题;在改革方法和步骤上,明确了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和“四分”的工作方针。

  与以往的事业单位改革动作相比,此次改革的目的和价值取向更有利于在全社会凝聚共识。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此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根本目的。可见,这次改革不是简单地减人、减机构、甩包袱,更不是要把事业单位搞小变弱,而是促进公益事业发展壮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

  也正因此,检验这项改革成败的标准,就是要看是否有利于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专门人才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是否有利于公益事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否有利于事业单位服务功能的充分发挥和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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