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谈“江豚死亡事件”(2)
湖区航运繁忙
《第一回应》栏目记者:洞庭湖水域江豚的栖息地现状如何?
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相关负责人:4月26日下午,调研组乘船深入洞庭湖区对江豚死亡现场位置及栖息地现状进行实地考察,从南岳坡码头向南到鲶鱼口水域,再返回到鹿角码头,行程约65千米,实地勘测6起事件发生地及其周边环境,亲眼看到3批次约6至8头活体江豚。
经实地勘察,调研组认为,目前上述区域水环境状况较好,尚无发现违法网具设施,禁渔期内也没有捕捞船作业;但挖沙和运沙船只较多,航运繁忙。大多数船只航速能够控制在10节以下,但各类执法船只和旅游船只航速较快。总体上说,岳阳市东洞庭湖江豚自然保护区环境较好。
缺乏江豚保护信息档案
《第一回应》栏目记者:调研组认为“江豚死亡事件”处理过程存在哪些问题?
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相关负责人:事件发生后,有新闻媒体报道,在短短44天内(3月3日至4月15日)洞庭湖死亡江豚12头。我们在实地调查中发现东洞庭湖实际死亡数量为6头。由于管理部门缺乏江豚保护信息管理档案,对突发事件反应迟钝,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调查组认为,当地渔政部门处置江豚死亡案件程序不妥,方法有不当之处,未经请示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就擅自将死亡江豚尸体委托其他组织处理。
另外,洞庭湖存在较大规模采砂行为,对江豚活动水域影响大。保护区范围内也存在大量采砂行为,未按《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维护江豚保护区管理秩序。
加强救护体系建设
《第一回应》栏目记者: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对于江豚的保护有何建议?
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相关负责人:当前首先应加强救护网络体系建设。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主导作用;建立江豚等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统一管理与救护;建立江豚等野生动物救护应急预案;委托大专院校、研究所等单位,建立相关数据信息库。
其次,严厉整治洞庭湖采砂秩序。江豚是水域生态环境的标志。严重的采砂活动必然影响动植物生长,乃至鱼类、江豚的生命活动。采砂作业应有节制、控规模、划区域、有计划,对江豚频繁活动区域要做到“三限”:限时、限量、限规模。禁止在保护区范围内采砂。
第三,坚决打击电、炸鱼等违法渔业生产行为。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为江豚生存提供良好生活环境。
第四,提高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素质及渔政执法队伍素质。(记者 姜春媛 陶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