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试行交巡警合一 相互行使部分管理职能
中新社珠海7月1日电 (记者 邓媛雯 陈彦儒)珠海将试行交、巡警合一,珠海市公安局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当天起该市主城区巡警、交警开始相互行使部分管理职能。
据珠海市公安局负责人介绍,巡警方面执行的交警管理职能包括:一是履行交通疏导职能,二是纠正违章违法行为,管理主要路口、交通复杂路段的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秩序;三是对机动车违停、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四是对机动车在进入路口前的打尖、插队等未依次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五是可开展“四车”查处,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和非法载客的自行车进行管理和查扣。
交警方面履行的巡警管理职能则包括:一是履行巡逻民警的盘查职责,依法对各类嫌疑人员、车辆、物品等进行现场盘查;二是履行路面警情先期处置职责,在执勤中可直接受理群众报警,以及接受指挥中心处警指令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先期处置;三是开展设卡查缉工作。
珠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杨卫平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交、巡警相互行使部分管理职能,通过“一警多用、一警多能”实现警力效益上的“1+1大于2”,不仅可以增加路面巡逻警力,提高路面警察在动态社会环境下对违法犯罪的“打、防、管、控”能力,震慑违法犯罪活动,从而达到压减发案的目的,提升公众安全感,而且有助于建立良好交通秩序,创造更加畅顺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