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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生命客车”为何与“流动炸弹”追尾

2012年08月27日 14:37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8月26日凌晨2点多,陕西延安市境内的包茂高速公路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双层卧铺客车和装有甲醇的罐车追尾,并致两车起火,事故已致36人死亡。(8月26日新华网)

  两车追尾,竟然造成如此多人死亡,不少燃烧后的残骸到了无法辨认的程度。造成这样的惨剧,除了和大部分乘客在熟睡有关外,恐怕还和甲醇有关。甲醇是易燃物品,一旦相撞泄漏,与空气混合后极易燃爆,并迅速围住客车,车上乘客的逃生机会就很少。

  近些年来,危险物品运输中的事故层出不穷,如去年11月1日,贵州省福泉市境内的兰海高速路上,两辆运送炸药的车辆在一汽修厂检修时发生爆炸,造成7人死亡,264人受伤。据公安部门通报,仅2006年第一季度,全国就发生危化品运输交通事故102起。

  运输危险品的车辆,被人称为“流动的炸弹”,原本应该与载着鲜活生命的客车保持“安全距离”,但它们却偏偏追尾了。这次重大交通事故再次让人们看到了危险品运输的可怕现实。正由于其潜藏的巨大危险,我国相关法规对其有明确的管理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从事危险品运输不仅要有资质,还要用专门车辆来运。危险品运输全过程对车辆和人员都有很高要求,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室顶部须安装三角形危险品标志灯,尾部悬挂危险化学品警告标志牌等。

  目前尚不知这次事故中运输甲醇的罐车是否存在违规现象,但是这次事故发生在凌晨2点多,也就是说这部装有危险品的车辆此时仍在高速路上行驶。这不得不警示有关部门,有无必要出台统一的规定,禁止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深夜在高速路上跑?恐怕值得有关部门探讨。

  目前,很多省已经规定,夜晚禁止危险品上高速公路。如河北省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的时间为7时至19时,严禁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夜间进入和停留在高速公路辖区内;并对危险化学品车辆在高速路上的行驶速度做出限制。

  我国2005年颁布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并没有具体的运输细则,因此各省都按本省情况做了相关修订,这造成各地在危险品运输管理上不统一。再加上对危险品运输的多头监管、协调不足,也导致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缺失。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公路运输危化品的需求和运量在逐年增长。一份调查显示,近几年我国每年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在2亿吨左右,其中氰化物就达几十万吨,易燃易爆油品达1亿吨。如何做好这些危险物品运输的监管问题,显得尤为突出,这次事故,再次敲响危险物品运输监管上的警钟。(肖华)

【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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