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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行动将延至2012年底 遏重特大事故

2012年10月19日 21: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0月19日电 据安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务院安委会今日发布通知明确,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决定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延长至2012年底,并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

  通知称,4月中旬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非法违法行为仍然比较严重。为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更大工作成效,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宣传贯彻会议精神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经报请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决定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延长至2012年底,并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

  通知指出,第四季度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时期,年底一些生产经营企业往往赶产量、追指标,建设施工企业常常赶工期、抢进度,容易出现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现象,特别是一些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容易集中反弹。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对于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成果,以安全生产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全面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实现国务院领导同志提出的今年下半年安全生产“三项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牢牢抓住“打非治违”这个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不放松、不停顿、不松懈,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主动性;继续保持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执法力度,解决突出问题,坚定不移地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向深入。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的主要内容,具体为:

  ——企业自查自纠是否到位。重点看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培训、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治理纠正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四个一律”要求是否落到实处。重点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是否做到了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是否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是否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是否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特别是“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取缔关闭的非法违法企业是否真正取缔关闭到位,有无死灰复燃的现象,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是否得到规范。

  ——非法违法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重点看企业生产经营建设是否遵法、守法;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受到依法处罚的企业是否整治到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是否出现反弹;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抽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

  ——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否取得更大实效。重点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煤矿企业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2〕65号)中明确的煤矿非法违法、违规违章14种行为的逐项落实情况;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六个一批”(即关闭一批煤矿,处罚一批煤矿,停产整顿一批煤矿,公布一批“黑名单”,曝光一批案例,宣传一批典型)的具体执行和跟踪督办情况;对今年下达淘汰落后产能、关闭小煤矿计划指标完成情况;对煤矿瓦斯和水害防治规定落实情况以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对拒不执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指令、仍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煤矿依法严惩情况等。

  通知明确,要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的责任,对“打非治违”和开展“回头看”工作不力,甚至包庇纵容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通知进一步明确,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特别是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落实治理责任,该补课的补课,该严厉打击整治的要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整治。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对事故频发、非法违法行为集中的行业领域和地区,进行重点执法或组织联合执法,对非法违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退出的坚决退出,该关闭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对已经取缔关闭的非法违法企业要进行重点抽查,严防死灰复燃。

【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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