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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启动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

2012年12月03日 14: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上海12月3日电 (记者 宗晨亮)中国136个地区从3日起正式启动全国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今后在上述地区发生的志愿行为都将记录在案,做到“有档可查”。

  中国民政部鼓励用人单位、公共服务机构、城市公交、商业机构等,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提供优待。同时鼓励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依托志愿服务记录,建立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使志愿者可以在自己积累的志愿服务时数内得到他人的无偿服务。

  中国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会上表示:“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对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信息进行有效记载和管理,有利于发挥公民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和主观性。”

  中国社会工作服务经验交流会3日在沪举行。会上,中国民政部公布了136个全国志愿服务记录制度的试点地区名单,试点将为期两年。

  根据中国民政部公布的《志愿服务记录办法》,志愿服务记录所采集的信息包括志愿服务名称、地点、时间、质量评价等。志愿者还将依据志愿服务时长评定志愿者星级,志愿服务记录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的志愿者,可以依时长申请评定为一星级至五星级志愿者,其中五星级志愿者的最低标准是志愿服务150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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