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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把关 坚持标准不降低

2012年12月14日 17: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2月14日电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尹力日前出席全国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进现场会时强调,要加强推进实施新修订药品GMP与整体完善药品监管体系的结合,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12月13日,全国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进工作现场会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尹力在会上指出,要深刻认识新修订药品GMP实施的意义,完善支持新修订药品GMP实施的有关政策措施。

  尹力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管部门要主动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卫生等部门加强沟通合作,建立健全跨部门的领导小组或协调会议机制。要统筹国家局和地方局的药品GMP认证资源,加快认证步伐。要加强服务和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在工作过程中,要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同时要强化日常监管,加强推进实施新修订药品GMP与整体完善药品监管体系的结合,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尹力强调,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严格把关,坚持标准不降低,要努力做到认证进度均匀分布,认证标准统一把握,认证工作公平公正,全国各地都是一样的标准,一样的要求和一样的尺度,决不允许出现检查认证工作宽严不一,前紧后松的情况。各级认证检查机构要规范认证检查程序,严格执行认证检查工作纪律。

  尹力指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统筹兼顾,把监督实施新修订药品GMP和加强日常监管结合起来,确保药品生产能够持续、稳定和可靠地按照药品GMP的要求运行,要善于从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消除隐患,把药品生产供应链转化为质量安全责任链,坚决防止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全面提高我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水平。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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