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安监总局确定煤矿安全攻坚七项举措

2013年02月20日 20:38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日对外公布了推进整顿关闭、完善准入标准等煤矿安全攻坚七项举措,旨在提高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这七项举措包括:

  一是推进整顿关闭,明确目标任务并落实到每个地区、每个县乡和每个煤矿。

  二是完善新建煤矿安全准入标准,特别是对地质条件复杂、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矿区,现有技术条件难以做到安全开采的,要以安全为前提,严格限定标准,防止拆大建小、前关后建。

  三是深入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推动瓦斯抽采利用。

  四是摸清当前煤矿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的水平,区分不同区域、不同井型和不同条件煤矿,制订实施方案,从根本上增强煤矿的安全技术装备水平。

  五是抓好煤矿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系统建设应用。

  六是大力提升煤矿安全救援能力。要结合国家级、区域级矿山救援基地建设,抓紧完善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特别是水害多发地区要配备一定抽水能力的水泵、管线等,关键时刻快用快抽;同时要加强救援信息化建设,提高救援队伍素质,增强快速反应、现场处置、高效救援能力。

  七是立足安全,改进用工制度。要认真分析吸取一些煤矿事故的深刻教训,与相关部门研究完善农民工、外来工、外包工的用工制度,加强安全培训把关,严禁新招工人不培训或虽经培训但未掌握基本防范技能就下井。(记者陈炜伟、朱立毅)

【编辑:姚培硕】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