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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决定王正伟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2013年03月16日 16: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3月16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6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会议经过投票表决,决定王正伟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王正伟简历

    王正伟

    男,回族,1957年6月生,宁夏同心人,1976年9月参加工作,198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经济研究所民族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主席。

  1976—1978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王团乡干事

  1978—1982年 宁夏大学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

  1982—1983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委宣传部秘书

  1983—1986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

  1986—1989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1989—1993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1993—1997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其间:1994.09—1995.01中央党校进修部学习)

  1997—1998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1998—1998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长

  1998—2001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1—2003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2000—2003年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经济研究所民族经济学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3—2004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

  2004—2007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区政府副主席

  2007—2007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副主席

  2007—2008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代主席

  2008—2013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主席

  2013— 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主席

  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届四中全会递补为中央委员,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资料,2013年3月)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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