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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日报:制止网络谣言的疏堵之道

2013年04月11日 15:15 来源:贵阳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贵阳警方依法将在新浪、腾讯微博上散布“贵阳发现H7N9病毒”虚假信息的3名网民龚某、李某、蔡某抓获,并对龚某依法处10日的行政拘留,对李某、蔡某依法处5日的行政拘留。此前媒体报道,安徽阜阳、浙江慈溪、江苏昆山等地已有数人因利用微博、短信、网帖等散布H7N9疫情谣言被拘。这一系列事件,再次引发人们对如何应对网络谣言的强烈关注。

  谣言是指那些没有事实根据、无中生有捏造出来的阐述或诠释。它有两个特征,一是无中生有,二是一定有一个(或多个)有意的制造者。公众面对社会生活危机,需要了解事情的真相。如果权威信息缺失或者模糊,大抵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公众过度关注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各类信息,常常出现情绪主导、理性缺失的情况,给了谣言可乘之机;二是一些公众会就事件互通情报、交流不安,并最终形成一些自以为正确的观点,然后从网上传播出去。这类无意中形成的谣言经过添油加醋地传播,回到初始者那里时,又形成了新的谣言。

  谣言之所以有市场,本质上还在于人们对类似信息的巨大渴求。公众所期待的信息的公开程度越高,谣言的生存空间就越小。在公共突发事件发生初期,有关部门就应将事实真相及时公开,准确地告知大众,不给谣言可乘之机。即便有些事情尚待进一步核实,也应该给公众一个交代,万不可给谣言留有“窗口”。除了利用政府相关网站、政务微博等建构一个横向、纵向交互的沟通网络外,也应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参与辟谣,甚至可以邀请当地网络名人等参与发布重要信息。信息透明、翔实,应对各种意外情况及时,谣言才会没有生存空间。

  百密难免一疏,如果网络谣言已经大规模传播,则需要立即封堵,至少包括两个方面:督促发帖者删除谣言,并发布新帖说明、致歉;必要时对造谣者依法行拘,再多次发布相关事件最新权威信息,消弭谣言造成的不良影响。从长远的角度看,则应将网络治理纳入立法范畴。自1978年以来,美国先后出台了包括联邦立法和各州立法共130多项涉及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该国在互联网管理法规的数量上居世界之首。德国联邦议会通过的世界上第一部《多媒体法》,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责任、保护个人隐私、网络犯罪等都作了详细规定。用法律管理网络,已成各国共识。依法对网络造谣者追责,是对公共利益的一种维护。杜绝网络谣言满天飞,对每个人、对整个社会都大有益处。

  网络是科技赐予我们的礼物,它极大地丰富了我们的言论空间,我们应当好好珍惜,充分将其用于提升公共福祉,而非相反。每一个人都能多些理性、清醒,一事当前,先问真假再说是非,谣言制造和传播的空间就会被逼仄,乃至找不到市场,大家才能共享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评论员 韦祖伟)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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