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震区雅安市芦山县至宝兴县23日起实行交通管制

2013年04月23日 01:11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人民网记者最新消息,四川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刚刚发布了关于从雅安市芦山县至宝兴县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通告全文如下:

  连日来,受强震、余震和降水的影响,造成灾区道路不断垮塌,形成大量飞石和堆积物,加之重灾区高山峡谷,场地狭窄,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救灾车辆损失,为科学抢险救援,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推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通告如下:

  一,从4月23日起,从雅安市芦山县至宝兴县(S210线)实行单循环通行,即从雅安市芦山县经宝兴、小金(达维)、马尔康、汶川、成都,或雅安市芦山县到宝兴县,经小金、丹巴、八美、新都桥、康定、泸定、石棉,从石棉上雅西、成雅高速到成都。同时,雅安市芦山县至龙门、太平、大川方向的车辆实行上午进下午出,进入从当日上午7时至11时止。

  二、通行车辆主要是运送伤员、救灾物资(帐篷、医疗设备、药品、食品、饮水、燃油等)、工程抢险及保障车辆、参与抢险救援人员后勤保障车辆,实行通行证制度。运送救灾物资的车辆由雅安市民政局发放通行证,其他车辆由雅安市公安局发放通行证。

  三、过往车辆实行限量、分时通行,原则上白天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持必要的安全间隔有序通过。

  四、除上述车辆外的各种车辆,未经批准,一律禁止通过此路段;外地捐赠的物资交由雅安市民政部门统一的收储地点,由民政部门按需求发往灾区。

  以上通告,特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记者 张忠 罗旭)

【编辑:官志雄】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