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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基层单位发廉政金 领导拿员工5倍遭疑

2013年06月04日 10:32 来源:中国江苏网 参与互动(0)

  日前,多名网民在本地网络论坛发帖,反映市公路管理处最近给每个职工下发了一笔“廉政风险抵押金”,领导发放了1.5万元,而普通职工3000元。网民质疑:这笔廉政风险金,领导与普通职工的差距过大,且有违规发钱之嫌。

  昨天上午,记者采访了市公路处政工科科长张毅。他告诉记者,这笔“廉政风险抵押金”从2010年就已经开始实施。张毅说,市公路处为创建预防职务犯罪示范单位,于2010年在单位内部推行“廉政风险抵押金”制度,按自愿原则,每名员工缴纳一定额度的现金,其中领导交5000元,中层干部交3000元,其他在编职工交1000元。这笔钱被存入专门开设的廉政账户,妥善保存。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如无违反廉政建设、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行为,则按1比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基金;反之,则进行相应扣除。他给记者看了有关该抵押金的管理办法,其中提到,凡构成违纪受到免予纪律处分、通报批评的,受到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的,扣除抵押金50%;构成违纪,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扣除抵押金、累计配套奖励基金的50%和当年配套奖励基金;构成违纪,受到开除党籍或行政开除处分,或作辞退处理的,扣除全部抵押金和配套奖励基金。由于公路处是自收自支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配套奖励基金由公路处自己提供。他告诉记者,这笔钱,平时是不能动的,直到退休或离开公路处岗位一年后,才可全额领取。至于为何领导与普通职工的额度不同,他表示是因为各岗位承担的廉政风险不同。

  张毅说,公路处于2012年正式实施绩效工资考核后,抵押金制度已与绩效考核制度冲突,故于今年5月23日发放了2010、2011年度的配套奖励基金,领导交了5000元抵押金,连续两年未有违反廉政建设行为,配套奖励1万元;普通职工交1000元,无违反廉政建设行为,配套奖励2000元。所以有了网民所反映的情况。他表示,网民反映后,市交通局迅速要求公路处进行整改,公路处决定退还风险抵押金,并收回奖励基金,目前参与的80名员工中,已有70人处理完毕,还有10名退休人员尚未退还,将在近期退还完毕。 舒泉清 车玉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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