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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共建筑用电超限额将加价 将管控用热

2013年06月21日 08:42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从明年起,全市公共建筑将实施电能耗限额管理,超限越多加价越多。具体限额正在研究中,加价费将上缴市财政,纳入民用建筑节能资金,用于支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和奖励节能工作先进单位。未来还将对用热、燃气使用等能源进行限额管理。

  昨天,北京市发改委召开2013年北京市节能宣传周政策信息发布会。会上公布了未来全市公建将试行能耗限额管理和级差价格制度。

  工作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是,2014年将全市70%以上面积的公共建筑纳入电耗限额管理,还将逐步扩展到综合能耗,含电、热、燃气等的限额管理。实施的范围主要是本市单位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且公建面积占该单位建筑总面积50%以上的公共建筑,具体实施对象根据公共建筑信息摸排情况确定。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将向国家主管部门申请开展试点,实施超限额用能级差价格制度,增加超限额用能建筑的用能成本,促进节能改造和节能管理。具体级差价格方案报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另行发布。超限额加价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作为市级预算收入按规定随电费征收并上缴市财政,纳入民用建筑节能资金,用于支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和奖励节能工作先进单位。

  到2015年,力争实现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电耗与2010年相比下降10%。据了解,本市公共建筑电耗约占建筑能耗的三分之一,占全社会终端能耗10%以上。

  此外,本市将开展公共建筑节能目标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公共建筑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将考核结果与市、区县级文明机关、文明单位和北京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选等挂钩。(记者 周宇)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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