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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生证被准爸妈视为拦路虎 要经过多少部门核准?

2013年06月24日 09:39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准生证被准爸妈视为拦路虎要经过多少部门核准?
漫画/陈彬

  随着全国生育高峰的到来,北京近几年的生育高峰预计会延续到2015年。一方面是准爸准妈们“望孩心切”“求子若渴”;而另一方面,“跑了几十趟办不下来准生证”、“办理准生证的悲惨经历”等内容遍布各网站。一张小小的准生证,到底要经过多少个部门核准? 又是什么原因让准爸准妈们把准生证视为拦路虎的?

  案例一

  办证流程看不懂 小两口跑了俩星期

  家住管庄附近的高女士和老公都具有北京市户口,今年5月份,高女士检查出怀孕,伴着这个意料之外的惊喜到来,她也立即开始着手为这个即将到来的宝宝办理未来的“身份证”。

  但准生证到底怎么办?去单位?街道?居委会?人才中心?还是派出所?小两口从“首都之窗”网站“北京准生证办理指南”中根本没有弄懂。两个人跑了两个星期,才逐渐摸清楚门路。

  记者发现,“首都之窗”网站“北京准生证办理指南”的办理方法中写明,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高女士以为工作单位就可以领到,于是立即和自己工作单位行政部门同事咨询了领取《生育服务证》的细则,而行政部门负责人则告知,由于员工档案并不存在单位。单位也没有具体负责计划生育的部门,因此单位开不了。

  随后,高女士按照同事建议,联系了住地居委会,却被告知要找到街道办事处才能办理。随后她又找到自己居住地所在街道的计生办,得知需要到女方档案所在地领取该证。

  高女士和老公随后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来到人才中心,由于婚后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项“未婚”没有及时更改为“已婚”,因此被告知无法办理。随后,高女士和老公返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改好婚姻状况后再次返回人才中心,这才拿到了《生育服务证》,并在女方情况位置盖好了章。

  随后,高女士的老公带着这本《生育服务证》回到自己单位。由于档案就存放在单位,单位又具有计划生育部门,这次的章盖得比较顺利。随后,高女士和老公再次回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通过核审取得了《生育服务证》。

  “既然必须去档案单位领证盖章,为什么不能明明白白地写清楚? 由于不清楚流程,过程中我们多次往返于双方单位、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人才市场、派出所等地,非常折腾。但和周围人比起来,我们算是最简单的情况,也前前后后折腾了两个星期左右。”

  案例二

  档案丢失 办证麻烦大了

  由于毕业时与南方某公司签署了合约,小陈档案早在几年前就被调到了外地某人才中心,随后由于个人原因,小陈留在了北京上班,而由于现供职单位并未对档案提出要求,小陈也未将档案及时转回北京,几年的时间里没有交纳保管费,如今面临办理《生育服务证》的问题,小陈档案所在地要出示的证明成了难题。

  记者就此事询问了朝阳区某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介绍,档案在外地或丢失的情况在办理中并不少见。通常需要先找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地点可接收档案的人才中心,领取调档函后,再到外地档案存放部门缴纳滞纳金,领出档案后由现存放地出具《生育服务证》或盖章证明婚育能力。

  2012年12月6日,北京市出台八项便民措施方便群众办理计划生育事项,其中政策解读中第14条提及,无人事档案的本市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为其出具证明。而对于小陈的情况,街道工作人员并没有直接回复是否可以办理,“假如档案是人为原因确定丢失了,那就只能再回街道想想办法了。也不确定是不是能证明。”街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案例三

  一方异地 开婚育证明被踢皮球

  “办准生证,光生育证明就有好几个版本,到底有没有统一的格式?”准爸爸艾先生日前发微博表示了自己办理准生证时遇到的问题。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办理准生证,一方北京户籍,另一方为外地户籍的情况,办理方法与双方都为北京户籍并不相同。

  由于艾先生的妻子不是北京市户籍,艾先生户籍所在地街道表示,他应当取得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婚育证明。艾先生与老婆回到女方的家乡,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和居委会2级证明)表示并不清楚北京需要提供的文件内容及格式。经过多轮沟通,艾先生向女方户口所在地要求出具一份证明女方初婚未育的证明,而此时,女方户口所在地表示由于女方毕业就去了外地工作,不在本地生活,档案也不在街道,因此不能证明初婚初育,要求女方回工作单位出具证明,直到现在艾先生夫妇的准生证还是没办成。

  新闻内存

  准生证是什么?

  《生育服务证》,俗称“准生证”。根据“首都之窗”《生育服务证》办理细则,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持《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证明向女方单位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生育服务证》经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办盖章后方为有效,在子女出生后办理出生证明,为孩子上户口等环节中都起到重要的作用。

  调查

  虽然只要三个章 但中间“变量”无数种

  在朝阳区某街道办事大厅,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了“生育服务证”的办理流程。尽管过程要经过不同的部门证明,但落实在《生育服务证》上,实际上只有女方婚育情况、男方婚育情况、最终核准三个章就可办理成功。

  对于双方都是北京户籍的夫妻而言,需要经过女方的档案所在地、男方的档案所在地核准情况后盖章,再到女方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然而其中涉及到双方单位是否有计生部门可出具证明、双方档案是否存在单位、档案是否有在外地或是丢失、甚至夫妻双方是否能够从正确的渠道获知正确办理流程及顺序等情况,中间充满各种变量。

  而对于一方为北京户籍,另一方为外地户籍的夫妻而言,计生办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目前已省去了外地户籍人员一方的婚育情况盖章,只需回到户籍所在城市,由街道和居委会写明婚育情况,核实并分别盖章后带回北京。拿着这份证明,与北京户籍一方档案所在地盖章的《生育服务证》,回到北京户籍一方街道办事大厅,即可盖最后一章。

  然而其中同样存在北京与外地对于婚育情况证明文件的内容及格式的不统一,存档地与户籍地不统一,从而出现存档地、户籍地、工作单位对于外地一方婚育情况相互推诿的情况出现,同时,由于需要回到当地进行办理,不少人也涉及到多次请假、来回奔波等问题。就办理“准生证”时市民反映的一些问题,昨日记者联系北京市计生委相关部门,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未得到回复。

  专家观点

  当下计生证明制度与人口流动存在矛盾

  针对不少人反映“办证难”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翟振武认为,以前的婚育证明制度都是按照居住地、工作地来证明,而现在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加剧,档案、单位、户籍、居住等信息的分离,现有的准生证明要求不太适应流动人口流动中遇到的各种情况了。

  “以前大家都有单位,所以一般单位都很容易对婚育情况作出证明,但是现在很多人根本就没有单位,或是已经换了很多个单位,人才中心可能也根本就不知道这人曾经生过几个孩子,甚至包括档案里很多时候也不一定能够标清。这就是人口的大流动和现有制度之间的不适应。”翟振武介绍。   本版文/本报记者 刘洋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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