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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称7月实现同工同酬是个很美的笑话

2013年06月26日 09:39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6月25日《南方日报》)

  愿望和目标总是很好的,但是能不能实现又是另一码事情。现在是6月底,换句话说,再有几天,我国所有的企事业单位,就都将按照法律规定实现临时工和正式工的“同工同酬”,你信吗?《劳动合同法》是很严肃的法律,我们讲究的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但是如果到下个月,临时工依旧不能获得“同工同酬”的收入,那我们的法律又将何以自处?

  法律制定者的愿望是好的,他们也肯定是看到了临时工这个社会问题。但是法律的制定并不仅仅是凭借愿望就可以“憧憬未来”的,它需要符合中国的实际,它需要有一系列可以充分保证法律实施的配套举措及相关解释。如果我们仅仅规定7月份要实现“同工同酬”,而没有配套说明怎么去监督这一目标的实现,实现不了怎么处罚,那么所谓的“同工同酬”就会和“带薪年休假”落得同样的下场——看起来很美。责任单位执行起来的时候都走走形式了事,有的甚至连最起码的形式也懒得和你支应。

  干着同样的活儿,却拿不到对等的工资,而且各项劳动权利也没法保障,临时工问题已经成了中国用工制度的一种恶性常见病。而要治好这种病,恐怕不仅仅是在处方上写上“这种病到7月份必须痊愈”几句话,就可以万事大吉的。(张军瑜)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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